網絡世界購物風險重重沒法律保障
新消保法姍姍來遲須更好規管網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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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8-12-17 15:45
更新: 2018-12-18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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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世界主宰人們的日常生活,方便快捷讓網上購物日漸普及,內地的網購以「幾何級別」的速度發展,亦深深影響澳門人的消費模式,實體零售店凋零,雖然這是大勢所趨,但這種消費模式危機重重,劣質產品、貨不對版、假充正貨、付錢無貨等的問題日增,而社交網站的換物更是有冤無路訴,網購沒有法律的保障,加上跨境,可謂有冤無路訴。澳門保障消費者的法律生效30年,當年立法時連「網上購物」這個名詞也未出現,自然無法有效進行規管。政府在4年前就新的保障消費者法律進行諮詢後沒有下文,這份一拖再拖的新法,必須要規管遠程消費與非營業場所消費的新型模式,甚至設立「冷靜期」,讓網上購物更有保障。

網購遇騙難以追討助長歪風

網絡世界包羅萬有,任何商品都可以輕易購買,加上無需出門面對皓熱的太陽,在家上網購物自然深受現代人喜愛,不少澳門年輕一代熱衷於通過網購來消費內地商品。淘寶,阿里巴巴等網舖是不少人最常光顧的地方,單是今年內地「雙十一」網上購物節,阿里巴巴旗下網購平台天貓全天交易額,錄得創新高的2,135.5億元。這個紀錄年年刷新,也是網購火紅發展的指標。但是網絡世界危機處處,涉及金錢的網上購物更甚,存在不少風險,很多人也中過招。

網上購物的騙案手法眾多,例如以劣質的產品充當貴價商品、以假冒的商品冒充正貨物、支付金錢後沒有提供貨物、提供的貨物數量與購買的有所出入等,加上網上購物大多沒有售後服務,事後要跨境找賣家退貨並不容易,加上涉及的金額較少,受害者舉報的意慾不高,間接助長騙案的發生。除了一般的網站購物外,近年澳門新興了在社交網站的群組進行買賣,二手或全新的貨物皆有,這些全屬個人行為,連虛疑的網舖亦沒有,這種購物更沒有任何保障,遇到被騙的情況,受害者幾乎不可追究。

消費者委員會只是「紙老虎」

網絡是虛疑的世界,很多方面也未及受到法律保障,網絡安全法剛剛才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距離正式生效的日子還遠,而涉及網上購物的法律更不知何年何月才有。澳門保障消費者的法律生效於1988年,已經30年,很多內容已經跟澳門完全脫節,更何況30年前互聯網仍未普及,「網上購物」這個名詞也未曾出現,這份消保法自然無法有效規管網上購物的行為。加上現時的消費者委員會只是「紙老虎」,即使重要如在內地置業糾紛問題,澳門消費者委員會亦只能轉介至內地相關省市的消保組織,網上購物的問題更不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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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法律滯後是一個普遍現象,修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其實早在2014年開始諮詢,2015年初完成諮詢報告,特首施政報告曾經提到配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修改會重組消委會,這方面確實了解到現時消委會的局限,但仍未知何時才能完成修法,政府一再延誤修法工作,有立法議員本月初曾質詢立法進度,但政府至今還沒有一個送交立法會審議的時間表,按照目前進度新法不太可能在明年政府換屆前完成立法會審議,令新消保法的立法增添變數。

設立「冷靜期」讓買家退貨

政府曾經表示新法案的釐定將涉及和規範新的消費模式。所謂的新消費模式中最重要的當然是網購行為,這已成為華人社會重要的消費行為,甚至將有可能超過實體店的消費。將網購納入新消保法的規管範圍,設立「冷靜期」,針對劣質產品、貨不對版、假充正貨等問題讓買家可以在短時間內退貨,並協助消費者追回損失,對網上購物的買家會是很好的保障。另外,網上個人與個人之間的買賣亦應該納入規管,皆因這些行為雖然不經過商舖,同樣屬於一買一賣的消費行為,同樣應該得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保障。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乎全澳60多萬市民的生活,但立法工作仍然一拖再拖,令人憂慮,即使將來送交立法會,但還要經過慢長的審議程序,距離真正成為法律還有很長的時間。這段期間,市民在網上購物時只能小心為上,避免經濟損失。其實,網上店舖的貨物多以平易取勝,特別是內地的網店更甚,但部份貨物遠平於實體店貨物的價格時,這種情況自然相當有嫌疑,消費者最好還是便易莫貪,招至損失。理智的消費始終是最好的消費模式。

作者:蔡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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