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一誠卸任議員全力去馬
回顧十年議會工作已盡力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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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9-07-08 21:31
更新: 2019-07-10 01:27

宣佈參選行政長官選舉的前立法會主席賀一誠日前正式放棄議員身份及卸下立法會主席職務。在正式宣布前特意舉行記者會,以主席身份向傳媒總結議會生涯,他在記者會上承認立法會與市民的要求仍存在差距,有改進及提升空間,但他自己已經盡了力。回顧這十年,雖然未能盡如民意,但立法會不論在立法工作與監督政府的工作,也有明顯的進步,特別是近兩年的工作更是。作為澳門政壇元老,賀一誠當了接近二十年的全國人大常委,在2009年成為議員出任立法會副主席時,社會便知道他將在2013年接替退休的劉焯華出任主席。由於其豐厚的從政經驗,令他一直被視為未來特首的熱門人選,這一次預計會在沒有對手下當選,他如何帶領同樣與市民要求存在差距的特區政府「進步」下去,未來五年社會拭目以待。

《離補法》事件令賀一誠警惕

十年議會生涯,由副主席到主席,賀一誠形容當年的反《離補法》事件與法律清理工作等是較難忘的回憶。賀一誠在2014年剛擔任立法會主席不久,遇到因反對《離補法》而包圍立法會事件,這一事件震憾了兩岸四地的社會,向來被視為政治冷感的澳門也發生如此嚴重的政治事件,這事件令賀一誠警惕、關注立法會工作,思考為何與市民期望有落差,以及處理法律需要為民所用。他指立法會需要汲取教訓,尊重民意,幸好至今未有第二次同類事件發生。

反《離補法》事件後,立法會顧問製作了檢討報告,提出立法會在過程中的責任及錯誤,讓接班人可回顧當時發生的問題。賀一誠認為強調犯錯難免,犯錯可以積累經驗,但不希望同一個錯誤犯兩次,錯而不改。而的確《離補法》後,立法會的監督工作有了明顯的加強,例如過去絕少舉行的辯論會議,現在變得家常便飯。而政府在立法與施政的工作上,也變得更加聽取民意,在很多施政政策上,遇上強列反對聲音便會讓步。

遺憾《稅務法典》未立法

除了《離補法》引發包圍立法會事件,賀一誠形容難忘的還有法律清理工作。澳門一直被批評法律滯後,除了一些重要法律追不上社會發展外,還包括很多繁瑣脫節的舊法未曾清理,例如「侮辱澳督罪」回歸後竟然還存在。賀一誠在接手時澳門在七六年至九九年共行使的法律及法令有二千一百二十三項,只是記法律名也記不到,不要說記條文。

經過與政府共同清理,七六年至九九年的法律僅餘下七十三項、法令四百九十一項。雖然不斷清理法律,但連同回歸後至今立的三百○三個法律,澳門還有八百、九百部法律。法律太多不是好事。中國十四億人口都未過四百部法律,澳門六十五萬人口清完都還有八百、九百部法律,這不健康。反之回歸後沒有一個完善的《稅務法典》,這也是賀一誠最遺憾未能在離任前做好的法律。

熱政治阻民生社會受害

有港媒於記者會上問賀一誠是否認同有外地媒體形容澳門人政治冷感,立法會議員可做多些甚麼工作增加市民議政論政。賀一誠表示自己對政治冷感的理解與大家不同,他指自己這代人經歷過中國文化大革命,當時全中國人也是政治高度投入,等同於今日的香港,他只能夠說政治投入的熱情,好明顯分兩派、大家的觀點不同。澳門人要求甚麼,現在香港的立法會開不到會,阻礙很多民生事務,這並非市民得益。

傳媒追問澳門如何避免類似文革的情況,可否靠立法會避免。賀一誠認為,全部靠立法會議員是不可能的,一定要政府做得好,這亦是基礎。政府做得不好才會引起問題,因為澳門是行政主導,立法會不是權力機關,只是立法權機關,有監督政府的權限,澳門不是「三權分立」,而是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權力行使獨立的職權,但不是權力機關。

擔任人大常委與立法會主席這些重要立法崗位二十年,賀一誠有機會即將轉為在行政方面的工作。他在記者會上雖然暫時不願多談司長組班的事情,但也形容了現在有些「司長欠缺語言藝術,較易得罪市民。但只要是為維護市民利益發揮特性與個性便是好司長。」這番話也可以看出賀一誠的施政理念,不論是司長或者特首,最重要還是維護市民利益,說來容易,做起來卻十分困難。作為特首「大熱門」,他如何帶領這個與市民要求存在差距的特區政府「進步」下去,未來五年社會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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