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土地法關注聯盟拜訪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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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7-03-28 06:30
更新: 2017-03-28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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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土地法關注聯盟主席關偉霖率一眾承批人苦主代表早前拜訪工聯,與工聯會長陳錦鳴、副會長劉潤輝及副理事長江銳輝會談。期間,雙方就新《土地法》生效後,「25年來不能完成利用的臨時批地」陸續被政府收回探討已經出現的土地問題。會談中,關偉霖提及北安、南灣湖、石排灣、青洲等多區的土地發展歷史,他們認為近30年來,土地的發展是相對滯後,究竟什麼原因導致大量的土地無法進一步利用,值得好好探討。

眾承批人代表逐一向工聯多位會面代表講述了這些「不可歸責於承批人」的土地歷史。概括的歷史及理由如下:一、土地獲批後,實質上根本未具備可利用條件,甚至土地未真正交付到承批人手上就已開始計算租賃期及土地利用期,尤其是石排灣片區的多幅臨時批地。二、本澳過去30年絕大部分的土地發展滯後,甚至不能發展,並非個人有意為之,乃政府對於整個片區的發展定位、包括規劃,一直不能定案,尤其突出的表現在石排灣和南灣湖片區。

三、政府因應城市發展的變化,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裡,未能制定一套有效的落實方案的制度,如受世遺因素影響的土地發展計劃。四、自歐案發生以後,行政當局對於審批建築計劃的工作進度一直停滯不前,甚至有等候超過10年仍不知能否獲批的個案比比皆是。五、25年的時間不能完成發展項目遠遠不止113幅所謂「閒置土地」,還包括很多的私家地、確定性批給土地的二次利用、甚至是政府官地。像位於氹仔卓家村的土地、像青洲坊一帶的多幅土地等。

六、2009年,政府在檢討舊有《土地法》並草擬立法條文之時,也同步進行了未能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利用的臨時批地的排查工作。在整個排查工作期間,政府凍結了所有有關的土地發展項目。然而,當中涉及很多即將屆滿25年租賃期的臨時批地,可是在新《土地法》立法的過程中,未對此問題著重考慮,導致依法卻無法公平處理的現象產生。

工聯會長陳錦鳴及在座的工聯代表在聽取眾承批人代表所述的土地問題後,均表示其對於這類的土地問題一直有關注。陳指自己是土生土長的老澳門,對於過去30多年來的土地問題,也略知一些情況,亦理解承批人的苦處。在法律的實施過程中,難免遇到了一些問題,如行政程序耗費時間等,工聯一直以來支持政府依法施政,期望政府持續提高批地透明度,善用土地資源。對於不可歸責的土地問題,政府應認真研究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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