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文創及服務平台資助計劃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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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9-01-07 14:14
更新: 2019-01-08 23:37

文產基金今年首先推出三項專項資助計劃接受申請,包括社區文創專項資助計劃、出版綜合服務平台專項資助計劃及影視綜合服務平台專項資助計劃。其中,社區文創專項資助計劃是在去年第一期計劃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透過打造社區特色店為社區注入活力,帶動社區營商環境。

2019年的社區文創專項資助計劃申請期由1月2日至6月28日,須由文創企業與特色店舖共同申請,文創企業在澳門設立不少於3年,特色店舖在澳門營運不少於8年,且是在獨立商用空間經營的零售業或飲食業特色店舖。資助名額最多30個,資助額為文創企業上限10萬澳門元,用於構建及統籌費用,特色店舖項目實施費用實際支出的50%,上限20萬澳門元。

申請者需要挖掘特色店舖本身的故事,再融合文創元素,藉以助店舖優化營運,從而將文創元素植入社區。為了助文創企業及特色店舖更好地實施計劃,獲選申請者須接受專業輔導,並於6個月內完成優化方案。評審準則包括優化方案創新性、文創企業執行團隊的技術能力、特色店舖未來的發展潛力、方案與特色店舖的契合度、優化方案的可行性、優化方案的成本效益、優化方案對社區的影響力等七項指標。

兩個服務平台,分別是出版綜合服務平台及影視綜合服務平台的專項資助計劃申請期均是1月2日至1月31日。出版綜合服務平台專項資助計劃為澳門藝術、歷史及文化的書籍出版提供一站式支援服務,包括出版紙本及電子書籍,為書籍申請一書兩號、舉行新書發佈會、參加書展、於線上銷售及在實體書店上架等。項目執行期24個月,資助名額一個,資助額上限500萬澳門元,以實報實銷形式資助。

出版平台的服務對象為機構、社團及個人,工作包括出版支援,項目實施期間最少要出版40本澳門書籍,其中包括策劃、編輯、排版及校對;透過電子化將澳門書籍推往澳門以外的市場,尤其是內地的電子書平台;透過不同渠道銷售、推廣及發行澳門書籍,並組織澳門業界參加2次或以上在內地舉辦的書展,以及提供有助出版行業發展的服務。

影視綜合服務平台專項資助計劃主要是支持澳門文創企業營運影視綜合服務平台,向澳門影視業界提供後製支援服務及協助澳門影視業界開拓市場。服務包括後製、參展及發行。項目執行期24個月,資助名額1個,資助金額上限600萬澳門元,以實報實銷形式資助。

平台的工作包括建立工作室、後製室、播放室,提供剪輯、特效、字幕、調色及調音等後製服務,銷售及發行方面包括為作品尋找市場、帶同澳門影視作品和業界參加8次或以上國際電影展、參與交流活動等,以及提供其他有助影視行業發展及促進中葡影視交流的服務。

兩個平台的評審準則包括項目對文化產業的推動作用或社會效益、項目對塑造文化產業品牌形象的作用、項目目標的合理性和實現的可能性、項目市場推廣策略、項目預算的合理性、項目執行團隊的管理及技術能力等六項指標。基金對項目的資助以實報實銷形式進行,資助款項以封閉式專項帳戶管理,並輔以經核數公司審核帳目,以確保公帑的有效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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