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行車稅繳交期至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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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9-01-07 17:19
更新: 2019-01-08 23:37

2019年度車輛使用牌照稅由1月1日至4月1日期間徵收,市民可携同車輛登記摺正本前往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財政局大樓及接待中心、郵政總局、部份分局、通訊博物館商店、本澳9間銀行130多間總行及分行繳交;又可登入https://epay.dsat.gov.mo電子繳費網站或交通資訊站手機應用程式辦理繳費手續。交通事務局提醒車主,繳稅前必須先繳清交通違例罰款。

另外,市民可於4月1日下午6時前登入交通事務局電子繳費網站https://epay.dsat.gov.mo或交通資訊站手機應用程式進行電子繳費。成功辦理手續後,可選擇郵寄、自取或自助列印方式領取稅圈;如選擇郵寄,於完成繳費手續後的6個工作天內,稅圈將以平郵方式派遞到指定地點(只限澳門),服務時間至3月24日晚上11時;如選擇自取方式者,可於完成繳費手續翌日起3個工作天後,携同車主或獲委託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副本,及列印收據、車輛登記摺正本或車輛所有權登記憑證任一文件到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領取稅圈,服務時間至3月28日中午12時。如選擇自助列印,則於接收到局方發出之短訊後可到指定身份證明局核下的自助服務機列印稅圈。

為方便市民順利繳納稅款,治安警察局交通廳於徵稅期間,於政府綜合服務大樓設立繳付罰款的櫃位,而交通事務局馬交石及中華廣場服務專區則於3月設立繳付罰款的櫃位,為尚未清繳屬指定的輕微違反及行政違法行為的違法者,提供「收納交通違例罰款」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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