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高梅第三度獲《鏡報》頒發
傑出企業社會責任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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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9-11-04 18:21
更新: 2019-11-06 00:27

美高梅日前於香港《鏡報》第八屆兩岸四地傑出企業社會責任獎頒獎典禮上,第三度奪得「傑出企業社會責任獎」及第二次獲選為「企業社會責任大使」,繼續成為本澳唯一獲得嘉許的企業,彰顯美高梅在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方面表現卓越。

第八屆兩岸四地傑出企業社會責任獎日前假九龍唯港薈酒店舉行,由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主禮,其他出席嘉賓包括香港特區政府官員、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領導、兩岸四地著名企業家、專家和學者。評選顧問委員會由11位來自不同界別的社會翹楚組成,一同就股東承擔、顧客承諾、員工關愛、社會聯繫、環境保護、領導能力等層面,給兩岸四地的企業評分。

美高梅中國控股有限公司首席執行官及執行董事簡博賢表示:「我們非常榮幸能獲得這項殊榮,這區域獎項體現了公司在本地社區、僱員乃至環境保護等方面所作的努力和貢獻。我藉此機會衷心感謝每一位金獅團隊成員,正是大家的不懈努力與熱誠付出,讓美高梅成為一間克盡社會責任的企業。這個獎項將推動我們繼續努力,展現更多社會創新理念,並付諸實行回饋社會。」

美高梅一直以「今天開創明天」作為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石,堅持公司日常營運每一個環節均配合可持續發展的理念,以求為股東、員工、顧客以至澳門社會帶來長遠的裨益。2018年,美高梅籌辦及參與106項社區活動、金獅義工隊的服務時數逾10,00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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