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消費卡今起網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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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20-03-17 16:38
更新: 2020-03-18 01:35

3,000元電子消費卡今日早上9時起於金管局網站接受登記,登記期至4月8日;4月14日至30日領取,使用期3個月為5月1日至7月31日止,每天使用上限為300元,只可用於購買貨品或服務,不得兌換為現金。政府設有機制監察涉及計劃的不規則行為,對於不法使用及收受消費補貼的人士,須返還違法使用的補貼款項,尚須負上倘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考慮到部分長者及殘疾人士在申領程序上可能有需要協助,社工局協調34間長者及康復院舍,協助有需要的住院長者及住院殘疾人士辦理登記及申領手續。同時,社工局亦協調了7隊家居照護服務隊、81間受資助長者及康復日間服務中心社團,協助有需要的服務使用者辦理登記手續。

《消費補貼計劃》由3月18日至4月8日接受網上登記,成功登記的居民可於4月14日至4月30日到選定的地點領取電子消費卡。政府向每名合資格居民發放一張金額為3,000澳門元的電子消費卡,旨在提振本澳經濟,刺激內需,支持企業繼續經營,穩定就業市場,達致「齊消費,促經濟;促內需,穩就業」的目標。

居民可於3月18日早上9時起,到金管局網站(www.amcm.gov.mo)進行登記;登記期至4月8日完結,呼籲市民無須急於在登記首天進入系統登記;進入專頁後,市民需要填寫姓名、身份證號碼及聯絡電話,並選取領卡的時間及地點。確認提交後系統會馬上顯示登記結果並收到短訊提示。金管局、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以及中華廣場綜合服務中心於日常開放服務時間內,可協助有需要的市民進行網上登記;未獲發身份證的嬰兒,父母須提出申辦身份證,並且憑由身份證明局發出的相關收據,在登記期內到身份證明局進行登記。

領卡時,登記人須出示本人的身份證正本;代領時,代領人須同時出示授權書、登記人及代領人的身份證正本,而授權書可於消費補貼計劃專頁下載;考慮領卡人數較多,呼籲市民按選定的時間及地點領取消費卡。

考慮到部分長者及殘疾人士在申領程序上可能有需要協助,社工局已協調本澳社會服務機構,為有需要協助的長者及殘疾人士,辦理電子消費卡申領手續;社會工作局協調了34間長者及康復院舍,協助有需要的住院長者及住院殘疾人士辦理登記及申領手續。

同時,社工局亦協調了7隊家居照護服務隊、81間受資助長者及康復日間服務中心社團,協助有需要的服務使用者辦理登記手續;本澳其他有需要的長者、殘疾或其他有需要人士,倘需協助可前往本澳29間家庭及社區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可協助辧理登記手續。

消費補貼使用期為5月1日至7月31日止,每日使用上限為300元,只可用於購買貨品或服務,不得兌換為現金,亦不得用於娛樂場、境外旅遊服務及醫療服務等由法規訂定的特定場所或用途。政府同時設有機制監察涉及計劃的不規則行為,對於不法使用及收受消費補貼的人士,須返還違法使用的補貼款項,尚須負上倘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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