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職業稅退稅三月底起分批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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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21-01-18 13:35
更新: 2021-01-20 10:21

根據第27/2020號法律《2021年財政年度預算案》規定,財政局將於3月底起分批向於2019年12月31日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的職業稅納稅人,退還百分之六十應繳並已繳納的2019年度職業稅稅款,上限為澳門元14,000元。

凡符合上述資格的納稅人,須於1月29日前清繳政府庫房的欠款,方可收取「2019年度職業稅退稅計劃」之全數退稅款項。如需查詢是否仍有未清繳欠款,可透過自助服務機查閱相關紀錄;已登記為財政局電子服務用戶的納稅人亦可使用澳門稅務資訊Macau Tax Apps讀取相關紀錄。

另外,亦可選擇前往位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至640號龍成大廈地下「稅務執行處」查詢及繳交款項。稅務執行處呼籲倘未清繳任何類別之特區政府款項,應儘快繳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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