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輪帶津培訓接受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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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21-06-07 12:11
更新: 2021-06-09 10:55

勞工事務局根據第14/2021號及第33/2020號行政法規而設的帶津培訓(包括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及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分別於6月7日至11日及6月15日至21日再次接受報名,歡迎符合條件人士報讀。

經綜合分析社會各界對帶津培訓計劃的意見及計劃實施情況,透過第14/2021號行政法規對第33/2020號行政法規進行修改,在新修訂行政法規下,符合相關計劃資格的居民可分別參加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及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各兩次,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的就讀對象擴展至博彩業僱員,對處於無薪假狀況且不獲僱主推薦報讀課程人士,可自行申請報讀,並取消僱主推薦僱員的名額限制;而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的參加條件亦擴展至2020年或之後於高等院校畢業且非處於受僱狀態的學生。

同時,法規亦放寬完成課程的要求,除因病缺勤的情況外,如出現經申請獲勞工事務局接納的合理缺勤情況,只要總缺勤時數不超過課程總時數的百分之二十,亦視為完成課程,新措施已於5月份招生期實施。

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由僱主安排其僱員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參加培訓計劃,由推薦計劃至完成培訓課程期間,沒有降低相關僱員的基本報酬,亦沒有與其協商安排無薪假,按每一名完成培訓並參加考核的僱員計算,僱主可獲發放5,000澳門元的培訓津貼;如僱主推薦原已處於無薪假的僱員參加培訓計劃,或對處於無薪假狀況經與僱主溝通但不獲僱主推薦而自行申請報讀僱員,以及自由職業者本人參加培訓計劃,則有關僱員或自由職業者於完成培訓及參加課程考核後,可獲發最高5,000澳門元的培訓津貼,有關計劃將於6月7日至11日接受報名。

對處於無薪假經與僱主溝通但不獲僱主推薦的僱員,可自行申請參與計劃,有關人士可到勞工局帶津培訓專題網頁先進行資格審核,並在系統下載申請確認書,簽署並連同身份證副本交回勞工局,獲接納後,可於上述報名期間到院校網站報讀課程,有關資格審核網上系統會持續開放。

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由技能培訓及就業轉介兩部分組成,學員完成課程及配合就業轉介,可獲發最高6,656澳門元的培訓津貼。有關計劃的對象為澳門居民,且於2019年1月1日或之後因勞動關係終止而失業,或非處於受僱狀態的2020年或之後的高等院校畢業生,計劃將於6月15日至21日接受報名。有關計劃報名時需上載個人資料及相關文件,如屬失業人士,其提交之證明文件必須顯示其最新的職業狀況,並需註明離職日期及最後擔任的職位。

勞工局會對參加上述兩項計劃人士所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並提醒參加計劃人士提交之文件必須屬實,否則將影響資格審核及津貼發放, 並需承擔倘有的法律責任。

第九輪帶津培訓已於5月27日截止報名,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共推出逾1,200個培訓名額,294人報讀5月份的課程。而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共推出約1,060個培訓名額,共有1,172人次報名,首次報讀有821人次,第二次報讀有351人次,課程以先抽籤,後資格審核,再面試的方式進行甄選,課程於5月下旬陸續開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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