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運動員如何能夠參與奧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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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6-10-18 21:07
更新: 2016-10-18 22:06

  四年一屆的奧運會不單是每位運動員心中神聖的競技舞台,也是各國人民一直期待觀看的體育盛事。四年一次,數十億人為著同一件事歡呼喝彩、情緒高漲、吶喊打氣,每當自己的國家與地區代表表現優秀,甚至獲獎拎牌,民族情緒也會十分高漲,失準了亦會加以安慰,因此國家女排奪冠令內地與兩特區市民振奮不已,香港李慧詩的被撞會讓人惋惜,那麼澳門運動員呢?「系邊到,點解見唔到?」是否因為太水皮而未能參賽,非也,而是澳門人根本沒有參賽「資格」。

  澳門人習慣看香港的電視,自然清楚知道香港市民為國家隊緊張的同時,會更著緊香港運動員的比賽,難免會產生一些疑問,我們澳門隊為甚麼不能參加奧運,這個問題跟隨著四年一屆的奧運,每四年又再拿出來疑問與討論,不過亦從來只限於討論的層面,然後再四年後從新疑問與討論過,周而復始、沒完沒了。
同樣是特區,為甚麼香港隊可以參加,而澳門隊則不能,是否歧視澳門面積細小、是否有大香港小澳門的心態,這些當然通通不是,而是要歸責於我們的前宗主國葡國。當年港英政府積極爭取香港加入國際奧委會成員,反而澳葡政府態度消極,遲遲不為澳門申奧,到了香港正式「入奧」後,澳葡政府再申請就遲了,國際奧委會己經改左規例,「地區」從此不能獨自申請加入。蘇州過後無艇搭,正是澳門的處境寫照。

  要國際奧委會為澳門改例自然會貽笑國際,且國際奧委會改例的確有非常重要原因,但運動是一項極其講求公平的事情,每個運動員參與比賽都應該得到公平的待遇,不該因為一些政治原因而被剝奪,這亦是奧林匹克體育的重要精神,可以怎樣辦?其實兩者亦不一定完全矛盾。

  澳門雖然因為國際政治問題無法獨立成隊,但不代表應該被奪走參加奧運會的權利,政府應該思考有甚麼彌補方法,例如能否爭取澳門運動員參加國家隊或者香港隊的選拔,選中的澳門運動員代表國家隊或者香港隊參加奧運,給予澳門運動員踏足奧運舞台的機會,他們需要的只是一個機會,這大擔建議完全是國家能夠自行決定的事情,澳門特區政府去爭取也容易一點,當然這只是其中一個舉例建議,不過總比澳門獨立成隊參加奧運機會更大。政府與社會應該探討各類的可行性,而非讓社會每四年周而復始地重問一次:澳門為甚麼不能參加奧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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