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荷禁入賭場需社會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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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6-11-29 02:15
更新: 2016-11-29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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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賭權開放超過十年,有效帶動本澳經濟急速發展,「繁榮」是賭權開放為澳門帶來的好處之一,但對澳門造成的負面影響就較少人提起。幾年前政府推出俗稱「禁足令」,讓病態賭徒自己或由家人申請禁止進入賭場。但反觀屬於問題賭博的高危一群的從事博彩業員工,就沒有一個有效的措施預防他們成為問題賭徒。

有工會批評政府當年為經濟急開賭權,根本沒有思考賭權開放所帶來的種種社會問題,包括博彩從業員問題賭博情況嚴重。在現有開賭的國家會採取不同的措施保護博彩從業員,例如:韓國、越南與澳洲皆禁止本地人進入賭場賭錢,這個自然是最有效解決問題賭博的方法,因為任何人皆知道沉迷賭博不但容易造成負債,亦對自身心理、情緒等造成影響,鼓勵人們不參與賭博才是一個負責任的行為。

不過只有與別不同的澳門才鼓勵人們負責任地賭,何謂負責任博彩,特區政府宣傳負責任博彩,是以廣告宣傳居多,較少實際政策解決問題賭博行為,亦無法為包括莊荷等博彩從業員建立一個安全網,如其繼續宣傳負責任博彩,不如彷效多個開賭的國家與地方,禁止本地人進入賭場以及強制莊荷職前上課,了解賭博的禍害,從行動上,減低高危人群變成問題賭徒的機會,既然公務員也禁止進入賭場,為甚麼莊荷不能夠,而從各國經驗所得,最有效防治博彩從業員成為問題賭博,就是限制他們進入賭場。

很多博企名義上不建議或者禁止員工賭錢,但並沒有嚴格執行。有意見認為禁止莊荷非工作時間進入賭場,是歧視,也沒有合理的理據。若真是實施有關措施,莊荷會擔心失去工作等「後果」而放棄賭錢而甘心戒賭,這個是社會樂意見的結果,但相反他承受失去工作等「後果」,他依然能夠繼續賭錢,有關政策不能夠幫助他戒賭之餘,更會影響他的經濟收入,一個沒有工作、沒有收入的賭徒,遠遠比一個有工作的賭徒來得危險。

每一個政策都未必能夠達到雙贏效果,禁止博彩從業員非工作時間進入賭場,是否能有效防預高危人群成為問題賭徒,相信總比沒有措施好,但到底如何落實,要得到社會共識,要減少博彩從業員成為問題賭徒的有效方法是否只有杜絕他們非工作時間進入賭場是處理問題唯一的方法?相信需要社會深入討論。

但無論如何,本澳經兩年多的調整,博彩收入正逐步「回升」,而且澳門六個主副賭牌至2022年陸續到期,種種因素的配合相信是適當時候讓社會討論由博彩業衍生的負面問題,解決過去經濟急速發展而被社會忽略的問題,從而令到博彩業能健康發展。

作者:楊雪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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