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警示重點應在補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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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7-06-26 17:31
更新: 2017-06-27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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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人喜歡四出旅遊觀光,當中以亞洲歐洲地區最受澳門市民歡迎,但是亞洲歐洲各國皆有自身各自潛在的危機隨時爆發,旅遊勝地可以立即變得危機四伏。澳門政府過去沒有一配完整的警示機制,只有旅遊危機辦公室提醒旅客小心,在昂貴的旅費已經支付的情況下,旅客是否繼續前往成為困擾的事情。政府早前終於建立旅遊警示系統,但系統亦僅用作為危急情況的指標,並非安全保證,不具禁止性,更沒有相關的退款與退團機制,談不上是一個好機制,有完善的需要。

花錢出外旅遊,最怕遇到旅遊危機,但亞洲各國也有各自潛在的危機,泰國衝突不斷、菲律賓的反恐戰爭、兩韓的軍事衝突、日本的核福射,台彎的頻密地震、印度的性侵罪行、越南的排華暴亂、馬來西亞與緬甸的綁架事件,就連以往相對安全的歐洲也是恐襲不斷,英法兩國現在變得很危險,對熱愛旅遊的人士而言,真的是無所適從。

在此國際形勢下,市民需要一套旅遊警示系統,能夠收到世界各地的危機、緊急事態或災難等狀況的資訊,以便準備出發或者外遊行程中作出是否繼續成行的決定,而當中市民最關心的就是補嘗的問題。不論是旅行團與自由行,出國旅遊所需要的費用由數千至數萬不等,這筆金錢將影響市民判斷是否繼續的很大因素,政府在制定旅遊警示的時候,應該是在保險與補嘗問題上加重功夫,可惜事與願違,現在這個警示對澳門市民的意義實在不大。

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提醒,現在這套旅遊警示系統僅用作為危急情況的指標,以讓人意識及注意自身安全,該系統並非安全保證,所以是否旅遊或根據所得資料而調整旅遊計劃由個人決定。而且澳門這個旅遊警示系統不具有禁止性,亦未有相關的退款、退團機制,市民根本無法因為根據旅遊警示系統取消行程而退錢,在最關心的旅費問題上,這個系統的成效如何可想而知。

政府實在有必要重新檢視這個系統,例如當特定地點的旅遊警示達到「最高級別」時,應該強制取消所有前往的旅遊團,以保澳門市民的性命財產安全,而市民已交的費用,應該必須退回旅費的一定百分比,或者旅行社在扣除已代繳的費用後,將剩餘的款項退還旅客。另外,在處於「較高級別」時,市民在決定取消行程時,亦可以取得一定比例的旅費,這樣的旅遊警示才有真正意義。

作者:黃紫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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