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鐵以失敗告終打了誰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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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7-09-13 00:27
更新: 2017-09-13 00:27

用高科技來改善民生和促進社會福利,無論在哪個國家,一般都會受政府和民間的歡迎。但是從去年到今年,內地卻鬧出了一個金融教訓。今年6月底到7月初,曾經風光無限的「巴鐵試驗線」,已被河北省北戴河區以官方名義拆除。一年前,「巴鐵試驗線」在北戴河區引進之初,被塑造為具有世界先進水準的「黑科技」,具有世界級的先進性、創造性、科技性等。但如今真是打了兩方的臉,既有官方的,也有商界的。在筆者看來,這樣一個「試驗場」映射出的政商亂象,十分值得深思。

一方面,是內地地方政府太想做成大事、做出影響、做出效應、做出政績;另一方面,某P2P商業公司就想抓住此好大喜功心態,吹牛、造勢、忽悠—「黑科技」能帶來種種效益,進而更涉嫌金融詐騙,以此達到斂財的目的。令人驚訝的是,這一步步順利實施了。

首先,「巴鐵」項目在內地推出時,國內道路交通安全研究專家就表示,對於新型公交巴士涉及到公共交通安全問題,無論是企業還是產品,都要先通過國家工信部、發改委、交通部的審查、驗證、准入。但是在商業運作的「黑科技」熱炒之下,卻有勇夫。其次,總設計師宋有洲帶著「立體快巴」再次複出到完成構造和開始試運,竟然用不到一年的時間。當地既沒有對項目的可行性進入深入調查、認真研究,也沒有對民意仔細推敲,更沒有對專家的觀點進行思考,而是高歌猛進、我行我素,為造假者搭建了一條斂財快速「試驗線」。

「巴鐵」項目,在背後翻江倒海的,其實就是這個項目的運營公司。它為了達到融資目的,沿襲著吸納投資人的存款、承諾高額利息的老套路。儘管頂著P2P專案光環,借助政府為己增信,卻也無法擺脫違法之嫌。

根據《網路借貸仲介機構管理辦法》,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不得為自身或變相為自身融資、自行發售理財等金融產品募集資金。我國《刑法》中,更規定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罪名,對此嚴厲打擊。如今,「巴鐵危機」浮出水面,叫停非法融資行為,試驗性軌道也被拆除,但如何在法律框架內,維護好眾多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同樣是不能忽視的善後工程。從媒體報導情況看,購買了巴鐵運營公司的理財產品的,多為老年人、低收入群體,抗擊風險能力弱的他們,一旦血本無歸,社會影響恐怕非同小可。

化解「巴鐵危機」,不妨借鑒過去一些非法集資處理的方式,有關職能部門及時介入,進行一些調查取證、追贓、甄別涉案資產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挽回投資人的損失。當然,從長遠看,還應做好立法工作。據統計,僅2016年湧現非法集資案近萬件,銀監會處置非法集資條例應儘快出臺,成為打擊金融亂象、維護投資人合法權益的一柄利劍。

在筆者看來,「巴鐵危機」的解決過程中,同樣不能唱二人轉,任由違規公司和債權人角力。一方面,職能部門應聯合介入,查處該公司涉嫌違規運作行為,督導成立清算機構、制定返本付息方案,防止出現轉移資產、違規清償等現象。另一方面,應建立公安登記協調平臺,及時發佈案件進展資訊,暢通司法救濟管道。

作者:文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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