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噪音法改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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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7-12-26 18:48
更新: 2017-12-27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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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立法議員梁安琪

 

本澳自2015年開始實施新噪音法至今已兩年有餘,在改善居民生活環境方面取得一些成效,例如地盤噪音控制確實已見效,但社會還有聲音對相關執法程序與檢控未感滿意,例如非辦公時間投訴熱線只是錄音、取證困難、節假日家居噪音難以得到改善等。

新噪音法自頒佈實施以來,有部分投訴一直存在搜證、執法困難的問題,據當局統計數據顯示,目前有約7成個案無法成功檢控或得到解決,只能以勸喻為主。且針對住宅的噪音規定時間限於晚10時至早9時,但當局24小時投訴熱線在非辦公時間只是電話錄音,居民覺得投訴熱線未能全面起到作用,節假日及晚上遇到家居噪音騷擾是投訴無門,相關法律難以真正執行。

此外,新噪音法中家居只有不可以在晚10時早9時發出騷擾噪音的規定,節假日也是如此規範,對此有許多市民向其反映,星期日與公眾假期大多在家休息,但因法律沒有規管日間相關時段,反而經常受到噪音騷擾,如打麻將、播放音樂等,如居住在隔音效果不理想的舊樓,則更是不勝其煩。

綜上,當局應適時檢討新噪音法實施成效,增強稽查與打擊力度,研究如何改善現時非辦公時間電話錄音的即時執行情況,確保24小時投訴熱線可發揮應有作用;同時,進一步修法擴大規管家居騷擾噪音時間段包括星期日和公眾假期全日,以全面保障居民特別是舊樓居民不受噪音騷擾,從源頭避免噪音和投訴的產生,構建寧靜和諧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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