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瑞權促立法規管職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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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7-03-06 23:12
更新: 2017-03-07 22:16

立法議員麥瑞權

中央政府去年底已全面開放福建和廣東籍家傭來澳工作,立法議員麥瑞權認為開放內地家傭來澳,不僅可以幫助雙職家庭照顧小孩或老人,在文化或交流上有共同語言,可減少文化或溝通上不必要的矛盾,但他質疑當局為何要求內地家傭須持證上崗,但持護照來澳工作的外傭卻不需任何技能證明,而且職介所向僱主介紹外傭的時候,亦未對外傭有真實的認識及了解,往往外傭會出現服務不到位的情況。麥瑞權促請政府立法規管職介所,避免家傭市場素質參差不齊,同時他建議職介所建立家傭檔案,以便僱主有更合適的選擇。

麥瑞權讚揚輸入內地家傭是惠民政策,但特區政府只在勞工局網站作簡單的宣傳口號,其他宣傳並不到位,至今仍有不少僱用家傭的家庭未知悉政策,雖然這個政策未必所有人都接受,但也有很多家庭受惠。現時本澳大多數家傭是外籍,但是這個年代的長者文化水平有限,外語未必好,與家傭在溝通上會存在一定問題;另一方面,老人家喜歡煲湯及清淡的食物,外籍家傭喜歡煎炸食物,也不懂煲湯,因此在老人家的角度,既有交流障礙,飲食習慣也不適合,就會認為外籍家傭服務不到位,「無病都激到有病」。

內地經濟好轉,對家傭需求很大,需要家傭照顧小朋友或其他家庭成員,尤其女人分娩後需要聘請月嫂,薪水更逾萬元一個月。但是在澳門有些雙職家庭聘請了外傭,什麼都不懂,反而造成了家庭困擾,而且孩子留給家傭照顧,學不到中國文化反而學了外國文化。麥瑞權指,並不是歧視文化的好與壞,但作為中國人,就應該從小先學習中國文化。若聘請的是內地家傭,首先在交流上可以「同聲同氣」,文化不會有太大差異,對長者及小孩都有好處;其二,來澳的廣東及福建藉家傭都是要受過培訓,持證上崗。

麥瑞權稱,立法會上曾有議員提出,持護照或旅遊證件來澳工作的外傭「無皇管」,以前是否從事這一行業都無法查證,而且根本不懂如何工作,到目前,政府都沒有規管職介所。當時在立法會,政府曾表示,市民對職介所提供的服務若不滿意,可到消委會投訴。

他認為根源是,若服務好就不用投訴,那政府為何不立法規管職介所?職介所介紹工人,有責任了解其背景、有無犯罪記錄、能否勝任相關家務工作、有否持證上崗、會否說粵語等,職介所都有需要了解清楚。而且讓人疑惑的是為何外籍家傭無需持證上崗呢?不持證上崗沒有問題,但職介所有必要進行審核。另一方面,職介所亦可對外傭進行培訓再轉介給他人,例如教他們做熨衣服或做飯等。

麥瑞權指出,在澳門居住大部分是中國人,為什麼外傭不需要持證上崗,但內地人卻要持證上崗呢?不能說是條文規定,現實情況是內地人更合適這份工作,有需求政府才開放,問題應從源頭解決,重點在於培訓,並非外傭就不需要培訓,只會造成市場的家傭參差不齊。政府在規管不了職介所的情況下,職介所收了錢就沒有服務可言。他促請政府立法規管,若一間職介所有太多「貨不對辦」的個案,在調查屬實後就應該取消牌照;另外,對外傭應該有檔案記錄,例如曾在哪個家庭做過,離職原因是什麼等都應該記錄在案,以便其他家庭更審慎地選擇,同時也為了公平及讓僱主選擇更合適的家傭,職介所也可以給予外傭一定的選擇,例如這個外傭可以照顧小童,或只希望照顧長者,或在語言上有問題等,雙向選擇可以減少一些不必要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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