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大灣區合作 拓澳門社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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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8-04-10 11:49
更新: 2018-04-11 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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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吳小麗

 

目前社會上關於大灣區的討論多集中於經濟互動發展層面,忽略了大灣區發展的更深層意義。本人認為,大灣區建設的深遠意義,是灣區內社會各個領域的共建、共融、共享從而達至共同繁榮。故此,社會應該從新的、全面的思考角度,來審視大灣區建設帶給澳門社會各方面發展的機遇。隨着粵港澳大灣區內居民更加頻繁的流動,社會服務的跨境使用將成為未來的發展趨勢。要尋找新的合作點,借力大灣區合作,拓展澳門社會服務,就需要秉持互融的態度,共同促進社會服務的發展。

眾所周知,澳門社會服務發展的瓶頸主要在於兩個方面,即缺乏土地和人力資源,社會服務中的養老護老、傷殘照顧、康復治療、以及精神輔導康復等服務,無不需要土地興建院舍。而隨著人口的不斷增加,澳門用於興建公共房屋的土地也捉襟見肘,要覓土地興建社會服務院舍幾乎沒有可能。

其次,上述的各類社會服務都需要大量的服務人員貼身照護,而青年人對於投身社會服務並不熱衷,因此造成了現時澳門社會服務的人資嚴重不足,這二個因素也直接影響了澳門社會服務的發展及質量提升。要想徹底改觀現狀,我們就要借力大灣區的發展機遇,因為整個灣區地域遼闊,且內地人力資源充足,能從現實中為澳門社會服務注入活力,進而推動澳門社會服務在本質得到提升。

具體如何循序漸進的推行?本人設想,首先是讓有經驗的澳門社會服務機構在灣區內設立服務點,為大灣區內工作、生活、及養老的澳人,提供各類社會服務的「跨境使用」,包括 :社會福利方面,澳門政府或社服機構可興建專為澳門長者及傷殘人士興建的服務院舍,附設醫療診所、康樂康復,精神輔導等設施,為此類有需要服務的人士提供優質的福利服務。

醫療合作方面,建立大灣區各級政府的醫療聯動機制,由灣區各級政府共同協商、制定收費模式及標準,借鑒港、珠、澳大橋建設費用分擔經驗,成立由灣區各級政府按比例共同出資的醫療保障基金,為灣區居民提供醫療中央結算平台。子女教育方面,由政府牽頭獨資或以購買服務的形式,在大灣區內開辦澳人子弟學校,並為澳門學生提供與澳門本土同類的資助等。

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已成為國家發展的重要戰略,特區政府除了考慮粵港澳大灣區對澳門經濟發展提供的機遇,也應增強社會政策思維,全面考慮灣區建設如何惠及澳門的民生福祉。盡快制定政策,推動大灣區內的互利合作、錯位發展;鼓勵本澳的社會服務機構,借力大灣區合作,全面拓展和提升澳門的社會保障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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