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最低工資具社會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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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8-07-03 16:39
更新: 2018-07-03 23:37


作者:立法議員梁孫旭

 

自2016年1月1日《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實施後,政府承諾於2019年落實全面最低工資。早前勞工局公佈的《最低工資》法案諮詢總結報告顯示,政府今次一共收到2,450份具體意見,當中超過九成支持全面實施各行各業最低工資,反映推行最低工資政策具有一定的社會共識,普遍認為最低工資制度能保障低收入人士防止工資過低。

參考物業管理業務一個行業兩個工種的實施情況,在最低工資推出後對提升行業服務水平取得一定的效果。目前除家傭之外,各行各業時薪少於現行一個行業兩個工種的標準的行業主要集中在餐飲業、製造業和零售業等行業,全面最低工資實施後,除能防止工資過低、帶動整體工資上漲外,相信對提升本澳服務水平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社會關注最低工資的適用範圍,尤其是家傭及殘疾僱員是否納入最低工資制度涵蓋範圍。本澳現時有超過2萬7千名家傭,涉及聘用家傭的家庭眾多,不少家庭僱主擔心一旦最低工資適用於家傭,將會對他們帶來沉重的壓力。在今次咨詢中,共收到1,810份意見建議將家傭豁免於最低工資適用範圍。由於家傭屬非生產性、非營利性職業,而且參考香港的經驗,因此,今次政府接納家傭豁免最低工資適用範圍的意見,是參考鄰近地區情況和顧及家庭僱主的憂慮。至於同樣被剔出最低工資範圍的殘疾僱員,一刀切的方式明顯存有漏洞,未能對殘疾而不影響工作能力的人士提供最低工資保障,會產生不公。建議當局參考香港經驗,評估殘疾僱員的生產能力,並按級數讓其享受相應的最低工資水平。

在最低工資組成方面,根據勞工法59條,基本報酬除包括基本工資外,還包括如超時工作報酬、夜間工作或輪班工作的額外報酬、膳食津貼、家庭津貼、所擔任的職務的固有津貼及佣金、由僱主向顧客收取的附加於帳項上且其後分發予僱員的款項以及雙糧或其他同類性質的定期給付。此外,根據勞工法60條,按月計算的基本報酬包括每週休息日、強制性假日、年假及獲支付報酬的因病或意外受傷缺勤的基本報酬。

按現行《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律規定,基本工資不能低於基本報酬的六分之五;但按現行執行情況,物業管理業務僱主會將基本工資設在剛好超過六分之五的水平,現時普遍定在26元/小時,另加上四天周假期基本報酬,滿足了最低工資的法定金額。但在加班時則以26元的基本工資計算,變相令僱員實際時薪不足30元,明顯名不符其實。因此,政府應利用今次最低工資法案的處理有關的問題,填補所存在的漏洞。

最後關於最低工資的檢討機制,儘管現行一行業兩工種的最低工資設一年一檢,但實際上由於缺乏科學依據,在勞資間缺乏共識之下,導致實施兩年多的時間政府最終仍沒有調整,出現工資水平滯後的情況。為避免爭拗,當局應根據澳門工資水平、物價指數、整體經濟環境等,制訂調整標準,建立一套科學的檢討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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