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治協調 提速跨部門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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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8-07-09 23:34
更新: 2018-07-10 23:06


作者:立法議員宋碧琪

 

社會發展得越來越快,很多公共服務需要跨部門、跨司去解決,例如申請牌照、掘路等等,時間冗長,程序繁瑣,社會詬病甚久。從過去經驗看,類似涉及民生發展的諸多範疇,常常成為推諉、拖延等問題發生的集中地,問題多年無解,辦事難、難辦事,部門化、分割化,社會觀感並無明顯好轉。

為切實提高行政效率,近年,特區政府全力推動精兵簡政,從政府組織架構、部門職能分工、政務電子化、優化服務流程、一站式發牌等不同角度和思路,加快優化跨部門工作。的確,相比過往,相關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提高許多,但正如看問題不能停留在表面,做工作亦要落實到深入。優化行政程序指引、建構電子化行政平臺等等,本就是現代行政的基礎工作,過去因為落後太多,現在只是進入「補課」環節。

另一方面,釐清不同部門組織架構,職能分工,有助清晰不同部門權責邊界。事實上,很多涉及跨部門的事務並非是單一部門處理,往往需要跨部門協調機制這個平臺來解決,但從過去事實證明,目前政府的許多跨部門工作,距離社會理想狀態仍有不少落差。在跨部門工作小組的權責關係方面上,現時許多跨部門小組並沒有實質性的協調權力,彼此之間缺乏足夠約束力,僅依靠溝通信任式的協調關係並不能完全解決問題,進而造成很多決策效率上的滯後。

以大廈滲漏水為例,不論是過往的威豐大廈,亞豐素街的昌達大廈,還是現在的永好閣大廈等等,當中都有很多問題值得思考。滲漏水危機出現,嚴重影響公共環境衛生,雖然有關行政部門願意去到現場,只是整體組織協調機制十分不完善,無職權分工,面對具體問題,缺乏一個「領頭羊」,不同部門之間,個個都是同級,個個都不拍板,無人願意承擔做決定。而作為牽頭協調的部門,僅派出技術員去協調,決定遲遲不落,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的作用明顯被大打折扣。

除此,因為缺乏統一組織協調,遇到滲漏水突發事故時,行政部門的前期準備工作十分不足,工具無一齊全,對前線人員的安全保障樣樣都無,即使各部門的人員到齊也樣樣都要等,這樣的行政支援,根本難以發揮良好實際作用,往往錯過解決危機的黃金時間,使環境衛生的污染進一步惡化,影響社區安危及居民的健康。

當然,上面只是其中一個例子。但總而言之,跨部門工作小組不能是一盤散沙,如果你有你講,我有我講,肯定無法發揮實效。未來深入推動跨部門工作,責任深大,需更上一層樓,加大改革力度,繼續精耕細作,從提升協調效率的本質問題入手,找關鍵,抓住突破口,精準突擊,這樣才能見到更多實效。建議相關部門應當進一步完善組織架構,加強溝通協調,增強部門互信和內部分工。與此同時,建議未來有必要在不同跨部門小組中,可考慮設立一個有實質性權力的部門,居中發揮主導作用,推動整合協調不同意見,及時出臺決策及改善性方案,這樣將有助極大促進不同部門、人員之間更好配合,增進協作效果,使得跨部門工作體系和決策流程更為規範科學,創新性優化完善跨部門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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