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軌難題說清楚 官員不能只靠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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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8-10-15 17:03
更新: 2018-10-18 00:20

作者:立法議員林玉鳳

 

自2002年特區政府在施政報告中提出建設興軌後,歷經16年,始見氹仔線有望通車,但歷經四次審計報告後,呈現給市民的是個預算混亂不清、嚴重超支、監管失效、工期延誤的「澳門特色」故事。原初輕軌系統一期的投資估算,由2007年最初的42億,去到2017年已增至179.49億,在最新的建設規劃中更把原初的「輕軌一期」概念改成現在的「短、中、長期」概念,在最新的劃分概念下把整個輕軌工程分為11條規劃路線,當中有三條路線未有任何資料,兩條路線是靜態估算,五條路線是動態估算,一條路線屬預算金額,在其混亂不清的預算估計中,其數字已經高達500多億,這個天文數字我們合理地預想,也只增不減,預算機制幾無效用,主事官員更表示只能「邊做邊改」,站在公共財政管理的角度來說,輕軌工程已然是澳門財政上的一大痼疾。

公允地說,建設輕軌的構思是沒問題的,當年也得到大部分市民的支持,也合乎城市發展的需要,進一步而言,在不同的規劃文件與政策構想中,都以輕軌存在的前題來進行考慮,可以說在發展戰略層面,建設輕軌本身是沒錯的,問題出在過程。

四個階段的審計報告已經揭示了很多輕軌建設過程的問題,這邊就不贅述了,現在擺在澳門面前的難題,是怎樣為這個工程收尾。有意見認為要「斬纜」止血,在預算都不能告訴你大概開支的情況下,按照澳門「與別不同」的特色,千億輕軌也是有可能的,但這一「斬」,斬的不僅是預算黑洞,同時也斬了澳門改善交通的可能性與在區域經濟發展中的競爭力。

如果繼續建,預算失控風險有多大實在說不準的,但可以肯定的一點是,要繼續工程,做事的方式必須要有徹底的改革,官員必須要有明確的問責,要立軍令狀,誤了進度必須要有相應的懲罰措施,不管是對承建商還是對主事官員,正如審計報告所言,政府不先擺正自己的態度,又如何期待私人企業重視相關工作與規則?

因此,善後這個難題是必須盡早定出個方向,既然現在民間意見紛陳,官員也沒有一諾千金的底氣,那就透過社會公開的討論來定出共識,讓市民的聲音得到回應,政府也可藉此說個明明白白,不管要不要繼續,總得讓社會了解決策的理據,如果官員一味打官腔,不敢作任何的承諾,這叫市民如何期待輕軌工程能有好結局?過去的我們要問責,但現時最重要的還是為未來作打算,因此,希望社會大眾能積極發表意見,最終透過立法會的辯論來為這個問題辯出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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