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未成年人構築網絡防火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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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8-11-20 17:08
更新: 2018-11-21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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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立法議員陳虹

 

資料顯示,本澳居民上網率達83.6%,其中,學生上網率為94%,手機上網成為主流,上網已經成為青少年學生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發達的媒體,也衍生出一系列的社會問題,如網絡成癮、網絡欺凌、網絡色情等。2013年社團研究報告指出,澳門已染網癮的青少年約佔整體22.6%。2016年調查顯示,80%澳門青少年曾遭網絡欺凌。45%受訪中學生在過去兩年曾經瀏覽過色情資訊,甚至接近40%有過被詐騙經歷。瀏覽社交網站已成為澳門青少年其中一項重要社交活動。虛擬的網絡世界陷阱重重,未成年人缺乏足夠的認知和應對方法,如何避免未成年人受到網絡暴力、色情資訊、低俗資訊的侵害,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等,成為當務之急。特區政府必須構建完善的法律保護體系,擴張社會保護網。

現時本澳關於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規比較分散,沒有成為體系。對互聯網的監管法律也沒有設立針對未成年人保護的專門章節。內地早在1991年就制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最近又著手制訂《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從法制上保護未成年人的網絡安全,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環境,這些都值得澳門參考和學習。

首先,家長是未成年人的第一責任人,家長要加强對互聯網的認識,運用正確的方法教育和引導未成年人,希望有關當局加强對家長的宣傳和教育;其次,加强網絡公德建設,强化個人、社會各界和各行各業在網絡行為上的自我規範;再其次,學校不單要教會孩子怎樣用好網絡,更要教會孩子正確看待和應對網絡,學會在虛擬的網絡世界中保護自己,學校必須在不同教育階段加强網絡素養教育;最後,由於本澳未成年人的上網率高,接觸各類網絡資訊相對容易,特區當局要制訂專門針對未成年人網絡權益的法律法規,建立網絡保護監管體制,全社會共同搭建青少年健康成長平台。

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是一項社會治理系統工程,要堅持預防和保護優先,發揮和調動各持份者和各方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明確政府、企業、學校、家庭、傳媒等的責任,形成合力,共同為本澳未成年人構築網絡「防火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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