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屋四千打發市民 多年承諾等若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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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9-03-25 14:32
更新: 2019-03-27 01:43


作者:立法議員區錦新

 

行政長官崔世安多年前已經承諾,本屆政府任內將再有一次經屋申請。而今年已經是本屆政府的最後一年,所以今年亦必將開展新一輪的經屋申請。上一次的申請,是2013年底至2014年初,距今其實已經六年。而上次申請記憶尤深的是有四萬二千多個家庭遞交了申請表,而提供的僅是一千九百個單位,結果當然是九成幾以上的申請者都只能失望而回。再經過六年的累積,估計將會有更多的家庭申請經屋,再加上今次之後,又不知何年何月再會接受申請,所以在這種略帶恐慌性的情緒推動下,申請者隨時即逼五萬之眾。

可是,令人極度失望的是,當局聲言這次申請僅會拿出四千個單位,且不論屆時是新法抑或舊法,都是不設輪候,即分配完提供申請的四千個單位便散隊。四千個單位面對數萬個申請者,完全是杯水車薪。更令人吃驚的是,政府還透露這四千個單位中,竟有百分之二十五,即有一千個是一房一廳的單位,將來那些幸運地抽到或排到的家庭,因為三房或兩房單位已被揀去,即使有四口之家或五口之家,也只剩下一房一廳單位「要就要,唔要下次」的悲慘局面。

以2013年的經屋申請為例,在可供申請的一千九百個經屋單位中,其中T1單位是八百多個,幾乎佔了半數。而T3單位只有二百多個、T2單位只有八百多個。以現行的分組抽籤制度下,能夠脫穎而出的,首先是核心家團,尤其是家有長者或殘疾人士的。這類通常都是人口較多的家庭。所以排前的中籤者,都當然地選擇T3單位,其後的就選T2單位,再其後的,即使中籤、即使是數口之家,但卻只剩下T1單位可以「選擇」。

接受的,數口之家無法塞進一個一房一廳的單位居住;不接受的就只能放棄,又不知要再等多少年才再有申請和分配的機會。這是當局胡亂規劃,過量興建一房一廳單位所造成的惡果。但造成此惡果的官僚一點也不受影響,而苦果卻要市民吞下。官員還可以風涼地說這些被逼放棄者「有經屋都唔要,證明並非真正逼切需要。」

一房一廳的經屋單位,一般來說只是適合個人申請,而這些個人還應該是已決定不婚,或最少不育的人士。所以數量上必須嚴格控制,防止過度興建。若有兩萬個單位供應,有一千個一房一廳沒問題。若僅有四千個單位,竟有一千個是一房一廳,則完全是荒謬絕倫。

經屋不同於社屋,後者只是租的,當家庭人口有變化,政府甚至可以為社屋租戶調整房型。但經屋一買後就是長期使用,沒有多少彈性。當一個經屋購買者,若只獲分配一個一房一廳單位,當結婚、生兒育女,一房廳單位就完全沒法容納了。而這種情況最少延續十六年,因為禁售期是十六年。而十六年後禁售雖然解除,卻因為不論現行的法律規定的補價或新的經屋法案所規定的按指定價格出售,都令經屋完全沒有任何增值空間。轉售後所得樓款肯定連新樓首期都支付不了。所以,除非發了達,否則根本不可能換樓。因此可以說,購買經屋幾乎是一世的,決定建大量的一房一廳,不是腦袋出毛病,就是刻意靠害。

筆者認為,當局既已承認有四萬多個公屋的土地儲備,就應釋出更多土地來興建經屋,例如偉龍馬路那幅土地,政府早就確認未來將用作建六千五百個經屋單位。則這六千五百個單位就應納入今次接受申請,令可供申請的單位有超過一萬個,才算有點履行承諾的誠意。否則,崔世安之所謂承諾,變成是隨便拋塊骨頭打發市民一樣。崔先生到今年12月20日就下台。下台後,仍需忍受市民咒罵之聲不輟,是崔先生所願嗎?如此特首,那又何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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