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士法減少亂象 部門合併大勢所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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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9-08-20 11:39
更新: 2019-08-20 23:39

新的士法於6月3日生效,執法部門近日公布的士涉嫌違規數字較去年同期大幅減少,證明新的士法初步有效打擊的士違規行為,但法律只生效兩個多月,要確定法律是否有效,須用更長時間觀察。澳門是一個小社會,國防和外交事務,根據《基本法》的規定是中央政府的權責,特區政府只須負責本澳事務,但澳門的局級部門竟逾60個,數量當然是多。政府部門合併是大勢所趨,但部門愈大,權力就愈多,政府須建立有效機制監督部門如何運用權力,防止權力被濫用及貪腐問題。

法律是否有效須長時間觀察 小社會精兵簡政上策

新的士法於6月3日生效,執法部門近日公布的士涉嫌違規數字,不論是濫收、拒載等違規行為,2019年7月對比2018年7月的數字,全部下跌60%至90%不等,成績漂亮,社會初步認為法律有效打擊的士違規行為。由於法律只生效2個多月,法律是否真正有效,是否可長期打擊違規行為,仍須一段較長時間觀察才可確定。

據消息人士透露,在法律生效後,有為數不少涉嫌長期違規的的士從業員決定暫時停工,他們靜觀其變,觀察執法部門是否嚴格執法,力度如何,再決定是否開工,結果造成法律生效初期,真正有營運的的士數量少於去年同期。法律生效2個多月,執法部門持續嚴格執法,部份的士已改由新人開工或其他人接手,涉嫌違規數字全線下跌。社會贊同執法部門嚴格執法,不能因一時成績沾沾自喜,因為一旦執法部門不持續嚴格執法,改為輕鬆處理投訴,害群之馬就會捲土重來,政府應切記。

特區政府的局級部門逾60個,公務人員數目為3萬8千名,以澳門人口67萬計算,即17.6名市民中就有1位是公務人員。筆者列出2013年數字給各位讀者參考,政府當時公布公務人員數目接近3萬名,佔澳門人口比例20:1,短短6年間,公務人員數量增加8千名,比例升至17.6:1。如何發揮公務人員最佳所長一直是特區政府的目標,筆者相信新一屆政府會更認真面對上述情況。

一支優秀的公務員隊伍是施政的核心,不偏袒,依法辦事,是社會對公務員的期望。回歸20年,公務員的進步是得到社會的認同。進步的同時,但社會問題仍然存在,但政府沒有認真看清問題,當A部門不能解決問題,就「順理成章」開設新部門「解決」問題。可惜,沒有看清問題的根由,新部門也沒能解決問題,問題只是由原來A部門改為新部門處理,而政府就多了1個新部門,包括更多的公務人員。

澳門現時面對的社會問題、本澳經濟發展及結構、市民期待的政府服務等和20年前不盡相同,因此,基於面對未來挑戰及捉緊機遇,將現有部份政府部門合併是明智之舉,大勢所趨。功能相近的部門,可以認真研究合併的可行性、不論是運輸工務、經濟財政等範疇,只要合併是利大弊小,對社會整體有利,合併是上策。

同時,因為經濟結構不同或其他原因,若干政府部門的工作量不多,造成人手過多,而政府開拓的新服務,基於審慎使用公帑,不能無限量招聘人手,某些部門則出現人手緊張。兩個甚至3個政府部門合併後,現有的公務人員經適當培訓後,可以勝任新工作,新部門將有更充裕人手調配,有效減少「有工無人做,有人無工做」的情況。

部門合併後,其工作量會增加,權力亦是。面對增加的權力,更須機制監督。因此,政府在立法合併部門時,亦須在新部門內設立獨立的內部審核與審查機制,確保新部門依法辦事,避免出現濫權或貪腐情況。同時,審計署及廉政公署作為外部審查/監督機制,更須定期檢驗不同部門是否依法辦事,有否違規情況等。健全及有效的內部及外部審查與監督機制,雙管齊下,才能將瀆職、濫權、貪腐等出現的機會減至最低。

作者:梁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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