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油價調控機制 有效平抑油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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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22-03-30 10:04
更新: 2022-03-30 10:04


立法議員梁孫旭

成品燃油是重要的民生商品,也是影響消費物價最主要的因素之一,燃油的售賣價格、計量精度等直接關係市民及社會的利益。近期受俄烏衝突影響,國際原油價格飆升,本澳油價突破歷史新高,居民苦不堪言,促請政府能夠檢討現行的監管制度,並參考本澳天然氣、水電等的經營方式,積極研究將石油產品納入公營事業範疇,建立油價調控機制,透過有關措施平抑油價,以顧民生。

近年來,政府在監察燃料價格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例如透過成立跨部門“燃料監察小組”,持續關注及跟進燃料市場情況,與業界保持聯繫及溝通,提醒業界恪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並妥善保存燃油產品的入口、分銷及營運單據等相關資料;同時透過「澳門燃料價格情報站」,定時更新各類燃料的價格,增強了資訊的透明度。

但儘管如此,成品燃油價格「漲多跌少,加快減慢」的現象至今改善不大,如車用無鉛汽油三個多月來的價格出現多達二十多次上漲,無一次下調,近日油價已創下13.76元歷史新高,日均價突破了近九年來的歷史最高價13.14元。今年1月1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正式生效,但單靠《消保法》未必能有效對油價作出調控,社會對平抑油價的訴求十分強烈。

另一面,政府每年都有抽查加油站的油錶計量準確度,但多年來加油站仍然多次被查出異常情況,油錶計量準確度異常有可能損消費者權益。去年有關當局發佈的加油站油錶準確度調查結果顯示,20個加油站的油錶抽查樣本中,有6個油錶樣本的檢定結果未達標準,分別有2個油錶樣本的準確度不合格(即油槍出油量少於顯示量),有4個油錶樣本的重複性不合格。

為有助保障消費者權益,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穩定社會發展,本人認為特區政府需要從多方面控制燃油產品的價格,以顧民生。一方面,政府去年曾表示《公平競爭法》進入研究,至今未有下文,但如何避免出現寡頭壟斷或聯合訂價的問題,應有一些實質的措施;而消保法生效三個多月,針對近來油價情況,當局應進一步發揮「燃料監察小組」的力量,並透過行使消保法賦予的權利,確保燃油價格定價合理。

此外,燃油作為生活必需品,與水電、巴士、的士等都屬公共服務的範疇,儘管政府早前已經回覆暫未有計劃納入公營事業範疇,但現時的措施未能有效對油價作出調控,為此,因應實際情況的變化,特區政府應積極開展研究,考慮將石油產品納入公營事業範疇,建立油價調控機制。最後,油站計量問題頻出,當中是否存在一些人為操作的不規則因素?當局應採取措施充分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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