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和廉署舉辦參選程序及立法會選舉法講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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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7-04-25 01:38
更新: 2017-04-26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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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及廉政公署代表日前舉辦「參選程序及立法會選舉法講解會」,向逾210名與會的公眾講解今屆立法會選舉的參選程序,以及新修訂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內容,讓公眾進一步認識和了解選舉事宜。

選管會主席唐曉峰表示,立法會選舉是本澳四年一度的重要活動,受到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的密切關注;同時,選舉是一項公民權利,亦是履行公民義務的一種方式,選管會認為有必要讓公眾加深了解,如何正確行使和履行相關權利和義務。大眾對選舉法和選舉事宜有更多認識,不僅可帶動大家積極投入選舉活動,更有利本澳選舉文化的進一步提升。

唐曉峰又指,選舉程序經已展開,有意參選的人士目前可就組織提名委員會的合法存在證明,提交申請。他希望公眾持續支持選管會的工作,令立法會選舉在公平、公正和廉潔的環境下順利進行;選管會期待市民積極參與選舉活動,特別是選民在9月17日前往投票,共同提升本澳的選舉素質和文化。

廉政專員張永春表示,新修訂的立法會選舉法,其中一個重點是加強了確保廉潔選舉、打擊賄選的相關規定和制度。廉署作為打擊賄選的執法部門,一定會利用好法律賦予的執法權限,以一視同仁、有案必查、絕不姑息的執法態度,堅決打擊與賄選有關的各種選舉違法行為。

張永春認為,對於廉潔選舉,執法和預防同等重要,必須雙管齊下,預防更是關鍵所在。廉署稍後將因應選舉程序的逐步展開,有部署及透過多元方式,推出一系列與廉潔選舉有關的普法和宣傳項目,希望令候選人、候選團隊以及選民都清晰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和界限。廉署亦會重點與各候選名單及其團隊加強交流、溝通,讓他們清晰了解有關賄選或其他選舉違法行為的法律規定和界限,避免他們在不知情下觸犯法律。

行政公職局選舉技術輔助處處長張錫聯在講解會上,分別介紹了就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的參選程序,包括組織提名委員會、提交候選名單的注意事項、連同申請所必須提交的附件,以及最遲提交日期等,另外亦就選舉資格、有關法人領導機關成員名單的證明書等事宜,作了詳細闡述。

廉政公署助理專員林智龍在講解會上介紹了賄選定義及法人、候選人的申報義務。他強調,按照法律,只要是以利益驅動選民在整個選舉程序中作出重要行為時,都已構成賄選罪行,並非只限於投票或不投票的行為。此外,透過不法手段,包括暴力、欺騙和威脅等手段,強迫或誘使選民按特定意向投票或不投票,亦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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