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博彩從業員賭場禁足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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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6-10-25 12:32
更新: 2016-10-25 21:15

特府擬立法禁止博彩從業員工餘時進入賭場,一眾衛道之士搖旗吶喊,鼓掌讚好,對此,在下甚不以為然。禁博彩從業員進入賭場,主要是想避免他們變成病態賭徒,理由十分牽強。雖知道,賭是人類天性,絕大部份的人參與賭博,只屬於娛樂性質,期望在沉悶的生活中尋找一些刺激,一些快感,好作調劑,他們當中變成病態賭徒者,估計少之又少,特府大費周章,越俎代庖,以一紙法例,剝奪眾人正當娛樂之權利,做法甚為惡劣。

身邊朋友投資股票輸大錢,甚至破產者數不在少,比起所謂病態賭徒,數量更多,如果循此思路,特府將來是否要繼續立法,禁止老百姓,尤其是老人家,投資於股市,而其他涉及輸羸的遊戲,是否也要一律禁止,因為沉迷者隨時會演變為特府所說的病態也。

退一步說,如果真的要禁,也要有堅實的數據支持才有討論的餘地。最少應包括:第一,本地病態賭徒的數目,以及其所佔人口的比例。第二,博彩從業員中病態賭徒的數目,以及其所佔博彩從業員的比例。只有當第二項的比例遠高於第一項的比例(有論者引述外國研究說大約是三倍),再加上博彩從業員中病態賭徒人數已到一定規模,才值得社會廣泛討論。那管是估計數字也好,特府也有義務提供,科學施政,靠的是事實證據,不能只以想當然的一些泛道德的言論,去決定影響幾萬博彩從業員私人生活的政策。

另外,徒法不足以自行,假如日後成功立法,特府又如何能有效執法?觀乎現行公務員禁足賭場規定的執行成效,有關法律只是一紙空文。澳門賭場多過米鋪,而博監局駐場稽查只有幾十名,人手不足,又無先進科技協助,除非被人檢舉而揭發,特府主動捉拿到的違規者,相信人數少之又少。希望當局能如實公佈,在過去十年,發現了多少公務員違法進入賭場,好讓公眾對特府的執法能力心裡有底,再考慮是否對博彩從業員制訂同類規定。立了法而不能有效執法,必有損特府已所餘無幾的管治威信,肉食者宜三思。

再者,縱使特府禁人入賭場賭博,他們還可以選擇賭波,賭馬,賭六合彩,炒股票,替代品所在多有,難道都要全部禁止。一個鮮活的例子,公務員一向禁入賭場,但涉嫌貪污受賄的交局處長盧某,還不是欠下了千多萬的賭波數,可見人的賭性,是一定會找到渲洩渠道的。其實,與其禁止所有博彩從業員入賭場賭博,投放更多社會資源,協助少數病態賭徒重獲新生,更符合社會成本效益。

歸根究柢,有此立法提議,都是一眾官員和議員們的大家長心態作崇,以為自己高人一等,小民們都是蠢貨,不能自我料理,必須要管他一管,方才安樂。想必他們一定會舉腳贊同成龍大哥所說的,中國人是要管的,誰不知這種封建官僚心態,與現代講求自由民主,尊重個人選擇的社會顯得格格不入。

文明進步,標誌是社會逐漸從傳統的人身依附關係,演化成獨立個體之間的契約關係。事事要管的父母官心態,並不適合現代社會,以為一紙法律空文便能改變社會的想法,更顯得天真幼稚。可惜小城的官員和議員,水平大概如此。有時候管是衝動,不管才是智慧。希望大人先生們能動一動腦子,給小民留一點生活空間。

 

作者:焱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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