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今年公開諮詢及籌備澳人澳地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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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9-05-20 12:56
更新: 2019-05-21 23:15


作者:立法議員吳國昌

 

中央政府批准澳門特區的整個填海新城面積三百五十公頃,指定用於回應澳門居民的房屋需要。過去延誤多年的新城填海,現在正加緊進行,本人認為特區政府應當立即籌備在法制層面落實填海新城澳人澳地。過去特區政府曾一度誤以為澳人澳地之弊是搶去公屋用地,實令人質疑是砌辭推搪!事實上,只要恪守填海新城A區二萬八公屋土地儲備,填海新城的澳人澳地絕不會搶走公屋用地。

二零一七年九月特區政府房屋局遵行政長官指示回覆本人的書面質詢,終於表明對於填海新城澳人澳地的建議將由法務局決定政策取向。可是,當立法會議員要求會見法務局查詢關於填海新城澳人澳地限購制度的籌備進展時,法務局卻書面表明政府尚未確定政策無法提供資料。一再追問之下,行政長官透露把墳海新城澳人澳地交給政策研究暨區域發展局研究。

但今年一月底特區政府運輸工務司司長及政策研究區域發展局局長在立法會回答有關填海新城澳人澳地的口頭質詢,對於有否偷步批出土地填海新城各區住宅用地的問題上各自表述,顯得政府內部對填海新城澳人澳地的住宅限購機制理解矛盾混亂。近期政府回覆本人書面質詢,表明政策研究區域發展局已啟動澳人澳地政策的研究將再次開展公眾意見搜集工作。

由於填海新城未有批出任何發展地段,絕不牽涉既有的土地房屋私人產權,現在是適當時機及早在不涉既有的土地房屋私人產權的情況下,先建立法定限制,切實利用整個填海新城的住宅地供應在炒住分途的基礎上解決澳門居民的居住需要。既然特區政府領導層已明白填海新城的澳人澳地絕不會搶走公屋用地,現在就不應再基於誤解而延誤填海新城澳人澳地的落實!

必須重申,為了確保在不抵觸既有業權權益的情況下預先建立填海新城澳人澳地限購制度,必須繼續確保在完成公開諮詢及相關立法工作前,決不偷步批出填海新城各區住宅用地,維護填海新城回應澳門居民房屋需要的初衷。由於填海新城各區將陸續展開城市規劃,填海新城澳人澳地的公開諮詢及立法工作實需及早完成。

為此,本人促請政策研究暨區域發展局及早完成填海新城澳人澳地的初步研究判斷,爭取在今年上半年實行公開諮詢,在今年內完成公開諮詢並參考諮詢結果展開相關立法工作。現在行政長官應當公開表明,在一國兩制澳門特區自由經濟的特點下,須確保在不抵觸既有業權權益的情況下預先建立填海新城澳人澳地限購制度,並因此堅持在落實填海新城澳人澳地法制之前決不偷步批出填海新城各區住宅用地。在落實填海新城澳人澳地法制之前,特區政府倘對填海新城各區陸續進行城市規劃,須把填海新城澳人澳地的方針作為城市規劃的具體參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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