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監管電子煙 共創無煙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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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9-10-28 18:08
更新: 2019-10-30 01:34

作者:立法會議員陳虹

 

《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於2012年生效,2017年又進行了修訂,控煙工作在全澳居民及社會各界的積極支持下,取得良好成效,全澳吸煙人數有所下降。但是,近年流行的電子煙在澳門卻不乏吸食者,尤其是對有吸煙習慣(包括電子煙)的青少年,社會必須多加關注和進行教育。本澳一團體在去年作了相關調查,顯示百分之十六點九的受訪學生曾經嘗試吸食電子煙,當中超過四成持續吸食,情況令人擔憂。

電子煙成份複雜,危害甚大,不少研究報告指出它對人體的危害甚至超過普通煙草。電子煙被生產商和銷售商包裝為無害、有助於戒煙的產品,其實電子煙更容易使人上癮,無助於煙民真正戒煙。一旦把新型毒品摻入電子煙中使用,禍害更大。2011年全球約有七百萬人使用電子煙,到2018年已達四千萬人。電子煙在全世界範圍內引起了極大的關注,紛紛採取了相應的政策和措施,有些國家和地區已完全禁售和限制公眾使用電子煙。

澳門在《新控煙法》中,特別訂定了規管電子煙的法律條文,包括禁止在禁煙地點使用電子煙、禁止售賣電子煙以及禁止電子煙的廣告及促銷。但是,根據本澳現行法律規定,個人自行攜帶電子煙入境澳門並不構成違法行為,旅客和居民每人每日仍可攜帶總數之重量不超過二十五克的電子煙入境。雖然煙草及煙草替代品的進口均受預先許可的准照制度約束,但允許攜帶入境的規定仍然是控煙工作的一條「尾巴」。

電子煙對居民健康和社會的危害很大,全禁是大勢所趨,希望當局能夠加大監管力度,適時對相關法律進行檢討和修訂,從源頭上禁止電子煙、加熱煙及相關產品入境澳門,杜絕產品在市面流通,減少居民尤其是青少年接觸電子煙的機會,保障居民健康。此外,在對煙草的預防和教育工作上,當局必須加強在社區、學校、傳媒等的宣傳力度,讓全社會接收更多無煙生活訊息,共同建設無煙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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