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與內地的醫療保障合作
推進澳門醫療向內地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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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9-02-12 12:59
更新: 2019-02-13 00:42


作者:街總理事長吳小麗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工作報告中提到:「香港、澳門發展同內地發展緊密相連。要支持香港、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全面推進內地同香港、澳門互利合作,制定完善便利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發展的政策措施。」隨著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推進,澳門與內地的交流合作不斷加強,但由於兩地在制度、法律等方面的差異較大,不僅影響了雙方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等生產要素的便捷流動,也影響到兩地社會福利和公共服務的有效銜接,其中最受澳門居民關注的就是醫療保障的銜接問題。

澳門的醫療保障實行的是對弱勢群體和傳染疾病、部分慢性疾病的免費醫療,其中弱勢群體包括澳門居民中65歲以上的老人、殘障人士、兒童及適齡學生。而內地實行的是社會醫療保險制度,通過建立社會醫療保險基金,對參保的職工和居民給予一定比例的醫療費用報銷,但無法做到免費醫療。對於很多希望前往內地生活、工作、學習的澳門居民來說,能否在內地享受到與澳門相同的醫療福利保障,是他們非常關心的問題。

我認為,要解決兩地醫療保障的銜接問題,推進澳門醫療向內地延伸,最為關鍵的是在尊重並接受兩地醫療保障制度差異的基礎上,最大程度上尋求雙方的合作。兩地的醫療保障各有特點,澳門的特點在於對弱勢群體和特殊疾病的免費醫療,而內地的特點在全民醫保、待遇一致。也就是說內地的醫療保障覆蓋面更廣、享受的待遇更為均衡,澳門的醫療保障偏重弱勢群體、特殊疾病,更為精準,保障力度更大。雙方制度的這種差異化為合作創造了條件。

目前國家層面已經在研究制定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參加社會保險的政策辦法,據了解,對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社會保險有非常優惠的政策,在醫療保險方面,除在內地就業的澳門居民可參加職工醫療保險外,對於在內地居住且辦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未就業澳門居民,也可以在居住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享受與內地居民同等標準的繳費和待遇。若此項優惠政策得以真正落實,那就進一步為澳門醫療延伸到內地創造了必要的條件。

基於上述情況,要實現澳門醫療延伸到內地,關鍵在於做好兩地醫療保障的銜接。澳門居民到內地生活發展,首先要積極參加內地的社會醫療保險,以享受到內地全民醫保所帶來的普惠保障,在此基礎上,澳門特區政府與內地地方政府及國家衛生部門、醫療保障部門合作,由澳門特區政府「買單」,對前往內地生活發展並參加內地醫保的澳門居民進一步給予澳門同等的醫療保障。

考慮到此項工作的複雜性,可先在粵港澳大灣區試點開展。由澳門特區政府出面,與廣東省政府簽訂合作協議,出台相關政策,在粵港澳大灣區珠三角9市挑選幾家醫療水平高的醫院作為定點醫院,為在大灣區內居住並參加了當地社會醫療保險的符合澳門免費醫療條件的澳門居民提供免費醫療。相關醫療費用,先按照內地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報銷,其餘自費部分的醫療費用由澳門特區政府直接支付給定點醫院,個人無需出資。如試點工作推進順利,可逐步將定點醫院範圍擴大到全國,解決澳門居民前往內地生活發展的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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