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新街坊共有產權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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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20-02-03 17:47
更新: 2020-02-05 00:54

作為送給澳門特區成立二十周年及新特首賀一誠上任的大禮,珠海市人民政府於去年十二月中公佈將撥出橫琴新區一幅面積約十八萬平方米的土地,發展名為「澳門新街坊」的項目,預計可提供約三千八百套住房,並將以限價方式讓澳門居民購買,再一次證明,偉大祖國對澳門特區無微不至的照顧,不禁讓人慨嘆,澳門人有時候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雖然現階段看來,項目所能提供的住房數量不多,但相信該項目將會奠定澳珠雙方日後在住房供應方面的合作新模式,因此具有相當的意義。儘管目前細節仍未敲定,但以筆者估計,特區政府很有可能把項目交給剛成立不久的都更公司負責,以此項目「省靚」該公司的招牌,讓其做一齣好戲。

從重複博奕的角度出發,筆者認為,特區政府不能老是佔國家便宜,應該趁著此次確立合作模式的機會,制訂出一套雙方皆有利可圖的機制,這樣人家才願意擴大合作規模,兼且長做長有。有見及此,筆者建議發展澳門新街坊項目,可考慮採用內地「共有產權房」的模式,現時內地已有六個城市在試行該模式,而江蘇省淮安市最早於零七年已開始推行。

所謂共有產權房,是指政府和居民各按一定比例分享房屋產權,例如政府和居民各佔房屋五成產權,有關產權容許在市場上自由流轉,居民亦可按所佔產權份額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由於居民只購買了房屋五成產權,其餘五成產權由負責出地建樓的政府持有,居民購買價格因此較享有百分百業權的私樓價格低出一大截,但其居住性質卻相同,很適合因財力不夠而未能在私人市場置業,卻又不夠資格申請經屋社屋的夾心階層。共有產權房的定位介乎於私樓與經屋之間,兼具福利房和商品房的雙重屬性,都更公司更可將同樣模式推廣應用到在澳門本土興建的住宅項目上。

如果將共有產權房的模式套用到澳門新街坊項目上,珠海市政府、都更公司、澳門居民大可按三三四的比例分享房屋產權。珠海政府出地,都更公司興建,兩者因而分別取得房屋三成產權。倘若日後樓價隨著更多人聚居於橫琴新區而上升,兩者都可以從中獲得資產升值的好處,例如作資產融資等,同時雙方亦有更大的經濟誘因,做好項目的規劃和管理,例如增加項目的商業和公共服務元素,聘用質量較佳的物業管理公司等等,以讓項目更快升值。

當然,澳珠兩地首先要訂定包括澳門居民在內的三方,關於日後該如何處置和變現房屋產權的規則,例如,澳門居民在出售產權時,都更公司是否有優先購買權,對持有年期和出售對象是否有限制,是否可以出租及租金該如何攤分等,這些問題都值得有關當局仔細斟酌。總的來說,要在澳珠合作中取得長遠成功,放權讓利是首要原則。

藍震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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