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為六十至六十四歲長者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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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20-10-13 08:34
更新: 2020-10-14 10:38


立法會議員鄭安庭

 

隨著本澳人口老齡化加劇,越來越多人逐漸步入退休年齡。然而,不少處於60至64歲的人士表示,自身處境十分「尷尬」,陷入了失業又無法拿足養老金「空白期」,若無一定的儲蓄支持,生活將變得十分拮据。

《澳門養老保障機制政策框架》根據聯合國定義的發達地區人口年齡劃分標準,65歲以上視為長者,並為長者提供一系列社會福利,讓長者們「老有所養」。然而,一直以來澳門都未有一套完善的退休保障制度,更無一個法定的退休年齡。除了政府公職系統設有55歲至65歲之間,符合某一工作年期即可退休之外,其它企業機構亦無統一的退休年齡規定。

不少市民向筆者反映,當自己步入60歲之後,所屬企業便不再與他們續約,即時失業,即使獲得續聘,薪金也會視作新入職,收入銳減。在失業或減薪的情況下,亦因未夠65歲而不能全面享受長者福利,其中包括:無法領取足額養老金;如無特殊情況,無法提前提取央基金;不能享受免費乘搭巴士優惠等;此外,這些處於高齡失業階段的長者,亦沒有資格獲得百億抗疫金所分配的僱員援助款。不少60至64歲的人士坦言,存在較大的經濟壓力。

亦有不少居民反映,希望可以放寬長者巴士卡可申領的年齡至60歲。參考鄰近地區,例如香港就將「兩元乘車優惠」的受惠年齡由65歲以上放寬至60歲以上。又如一關之隔的珠海,年滿60歲的長者就可以持長者卡在珠海免費乘坐巴士,而且連澳門居民也可以申請長者卡。實際上,目前交通費對於這部份長者日常生活費用的佔比較大,若能減免他們的交通開支,相信將在一定程度上能為60-64歲人士紓緩經濟壓力。

筆者認為,當局應關注60至64歲長者的訴求及需要,為他們提供適切的就業支援,鼓勵企業、社會機構聘用長者,協助長者掌握職業技能,延續他們的職業生涯,繼續為社會服務,以實現「老有所為」。此外,當局曾表示,歡迎相關部門研究放寬長者乘車優惠年齡至60歲,亦樂見其成。希望政府能落實推動「長者車資優惠計劃」年齡放寬到60歲人士,以回應到他們的出行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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