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府推「新博彩法」草案 現有賭牌宜延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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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22-01-29 15:49
更新: 2022-01-30 23:55

萬眾矚目的「新博彩法」草案終於在日前公布,澳府公布的版本,大致上回應了社會的訴求。新賭牌數量上限是六張,基本「滿足」了社會及業界的期望。但草案中有兩條內容影響深遠,澳府須進一步說明及解釋:第一條是規定承批公司若將博彩業務上市,其上市股份上限是30%,承批公司須持有上市公司70%股權,是絕對的控股股東。一間上市公司的股權如此集中在控股公司手中,其公司股值是多少?第二,賭場須設在承批公司的物業內。那現時的「衛星賭場」,如何處理?離現有賭牌到期日不足半年,要完成所有法律程序及公開競投等工作,半年時間肯定不足夠,澳府宜將現有賭牌期限延期一年,才能做好所有工作。

照顧好博彩業員工 處理不好影響全澳

六張賭牌將於本年6月到期,澳府在日前才公布「新博彩法」草案,社會及業界是不太滿意,但明白博彩業是澳門的經濟命脈(博彩業亦會影響內地),決定權在中央手中,澳府只是執行有關工作,現在才推出「新博彩法」草案,一定有其道理,社會及業界只能接受。澳府去年向社會公開諮詢如何修改「新博彩法」,經過多次的諮詢會後,澳府最終「接納」社會及業界的意見,在草案中定下賭牌數量上限是六張,沒有副牌﹗此一舉措,基本「釋除」市場對澳門博彩業的疑慮,六間博企的股價在消息公布後亦向上(筆者一貫主張博彩業應以開放為原則,法律上不應規定數量,只要符合法律相關規定,經博彩委員會審批就可以經營賭場)。法律明文上限是六張賭牌,而非規定六張賭牌,筆者提醒各位須注意此內容,留意日後的發展。

在澳府公布草案當日,有媒體問政府代表,日後承批公司可否將澳門的博彩業務上市,政府代表說可以,但上市股份上限是30%。首先,現時六間博企若同時投標,假設全部獲新賭牌,上述已經上市的公司須遵守上述規定?若須要,是否代表六間博企須在市場上回購股票,直至擁有上市公司70%股權為止?第二,若有新公司(A公司)取得新賭牌,A公司須對上市公司持70%股權,公眾極其量只能擁有公司的30%股權,控股公司擁有絕對的控股權,市場對此上市公司的估價是多少?能真正反映公司的價值?若股價被低估,A公司仍然會有財力大力投資澳門,履行她應有的社會責任?第三,若現時博企獲得新賭牌,及獲得豁免不用持有上市公司70%股權,那對A公司是否公平?上述只是部份可能出現的情況,其他可能情況多不勝數,澳府須向社會及投資者清楚說明及解釋法律的要求。

新法也規定賭場只能設在承批公司的物業內,不能在其他地方經營賭場。若澳府的解釋是承批公司全資擁有的物業,那如何處理現時的「衛星賭場」?承批公司會購買現時經營「衛星賭場」的酒店,以壯大其規模及符合法律的要求?以現時的經濟環境,筆者相信機會不高。若政府的解釋是凡持有51%或以上的物業權益,就是承批公司的「物業」,那成事的機高可能會較高,雙方(承批公司及「衛星賭場」)繼續合作的機會亦較高。不論澳府如何解釋法律,現時在「衛星賭場」內工作的博彩業員工(以千計)利益須被照顧。未來的六間賭牌公司(假設澳府發六張牌),六間公司可能須要吸納上述員工(可能是中標條件之一)。上述員工人數眾多,加上其家庭成員,涉及人數以萬計,若澳府未能處理好此問題,對澳門社會是一個「定時炸彈」。

澳立法會在1月24日才開始審議「新博彩法」,以過往立法會審議法律的進度,加上立法完成後,澳府才能開展相關的公開競投等工作,本年6月前可以完成上述所有工作的可能性是「零」。明知不可能,筆者建議澳府宜盡早公布將現時賭牌再延長一年至明年6月。按此時間表,本年6月前須完成立法工作;澳府7月開展公開競投相關工作,10月是遞交標書的日期,澳府應在本年12月公布六名正選名單及3名後備名單(全部根據分數決定名次);若有新公司「入場」,將有半年的交接期。上述時間表可令所有工作有序進行,有更多時間吸引全球具實力的投資者競投賭牌(當然包括現有的六間博企),屆時澳府可「決定」那六間公司更適合擁有賭牌,而此六間公司將大力協助澳門發展成為「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

梁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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