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改革現金分享及巴士車資津貼計劃令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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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23-11-22 10:22
更新: 2023-11-22 10:22

特首賀一誠發表其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報告內容四平八穩,沒有特別的「驚喜」,因最大的「驚喜」已在發表報告前公布-住宅調控措施「減辣」,但坊間普遍認為「減辣」力度不足,對協助樓市復甦幫助不大。本屆政府任期至明年12月19日,明年施政報告的「遠景」內容不能「太長遠」,只能適可而止。筆者多年來建議澳府改革現金分享及巴士車資津貼計劃,但明年施政報告仍然不提不改,令人失望。本屆政府多次強調要審慎使用公帑,要節省不必要的開支,但不改革現金分享及巴士車資津貼計劃正是自相矛盾的表現!

多次強調審慎使用公帑 但不改革現金分享/巴士車資津貼計劃自相矛盾

澳府在明年將繼續推出現金分享計劃。但可惜的是,筆者多次撰文,批評現時的現金分享計劃內容不理想(不公平)——將珍貴資源分配給非常居澳的居民,對常居澳的永民或非永民不公。甲是澳永民,他十多年前已移民至外國,三四年也不會回澳一次,或一年只回澳逗留10多天,但根據現時(包括明年)的現金分享計劃,甲也可獲現金分享,因為甲是澳永民。現金分享的原意是將澳府的財政盈餘分配給在澳常居的居民(此原則十分重要,不能忘記),重點是在澳常居的居民﹗甲10多年前已移民至外國,站在公平角度及將社會珍貴資源再分配角度下,公帑當然只能用在以澳為常居地的居民身上,甲不應獲現金分享。

要改正上述問題,十分簡單。澳府只須修改現金分享計劃,在計劃中加入以下條件——澳永民或非永民每年須在澳居住最少183日的規定,才可獲現金分享,即可解決資源分配不公的問題。上述新加的條款,只須參考社保發放7,000元(澳門元,下同)的央積金規定,當中會包括若干豁免情況,如永民或非永民在外地升讀大學,永民或非永民年滿65歲且常居地是內地等!筆者就是不明白,只須簡單修改計劃(筆者深信行政會及立法會一定全力配合澳府),將資源真正分配在以澳為常居地的永民或非永民身上,本屆澳府就是不做,令人失望。

本屆澳府(及前政府)一直致力推行「綠色出行」,「公交優先」等政策。可惜,現時執行的「資助乘坐巴士車資」計劃沒有將資助金額「封頂」,和原來的目的絕對自相矛盾!澳府希望澳人減少使用私家車,多使用集體運輸系統——巴士,因此推出「資助乘坐巴士車資」計劃。原意是好,但計劃不完善,有漏洞。首先,任何人都可享津貼,只要他/她持有某電子支付卡或「聚易用」加乘車碼支付巴士費用,他/她就可享津貼。若甲是旅客或長期在澳逗留的非澳居民,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購買某電子支付卡,每次乘坐巴士都有津貼,為什麼不買?此政策將資源分配給非澳居民,資源分配不公,有一例子。第二,計劃的津貼金額沒有「封頂」,代表不論乘坐多少次巴士,都有津貼。此模式當然會造成資源被浪費。有「免費午餐」,正常人當然會「盡用」,人之常情。

筆者多次撰文,建議澳府修改計劃。首先,將資源用在澳居民身上,而非任何人都可享有(合法在澳工作的外地員工是否可享有津貼,社會可再討論)。將資源用在澳居民身上是澳府應有的責任。第二,津貼金額須有上限。筆者建議的上限金額為3,120元:現時巴士票價為6元,以每天兩次為例(上下班或上下學),一星期五天,金額是60元(6*2*5),一年有52個星期,金額是3,120元(60*52)。澳府可借鏡港府的做法。修改支付津貼方法為澳居民須先自行支付巴士費用(6元),30天後再到指定地點(如便利店,部份政府部門等)以拍卡形式取回津貼。筆者建議澳府不須規定居民一個月可乘多少次巴士才能獲津貼,原則是每年津貼上限金額為3,120元。甲可能上半年已乘坐520次巴士,甲的津貼金額就是3,120元(520*6),甲在下半年就不能再享有任何津貼,清楚,簡單,直接。乙一年只乘坐300次巴士,可獲津貼1,800元(300*6)。明年施政報沒有改革「資助乘坐巴士車資」計劃,令人失望。

梁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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