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7立法會選舉 行使權利投下您我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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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7-09-12 17:04
更新: 2017-09-12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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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日後就是「9.17」立法會選舉,筆者呼籲選民行使權利,於當日投下神聖一票,選出心目中的人選進入立法會。澳門沒有區議會或市政議會,絕大部份市民的政治權利只是可以投票選出立法會直選議員。市民如連僅有的政治權利也不珍惜,讓代表各方的意見進入立法會,議事論事,監督政府,逐漸增加立法會的多元性及代表性,爭取增加市民的政治權利又如何做起?

政治權利不可少 各方利益進立會

筆者和絕大部份市民一樣,只有選出立法會直選議員的政治權利。筆者十分珍惜此政治權利,自澳門回歸祖國後,每一屆立法會選舉都會去投票。港澳《基本法》內容不同,香港《基本法》有關立法機關組成已清楚寫明最終達至全部議席由普選產生,但澳門《基本法》只是表述立法會多數議員由選舉產生,沒有明確直選議席比例,反差明顯。澳門立法會由直選,間選及委任議員組成,直選只有14席,非直選有19席,此組成比例如何可以在立法會充分反映澳門市民的意見?

直選議員由市民選出,市民是「老闆」,直選議員對市民負責,四年任期就是一份「合約」。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優異,「老闆」就會和直選議員「續約」,投票支持,直選議員會獲得新一份四年期的「合約」。間選議員由不同界別團體內部協商選出,由於是團體內部事宜,市民不清楚選擇人選的標準及準則,市民沒有任何發言權;加上須經政府審批才可成為有權投票的認可團體,候選人需為認可團體的會員,造成投票權、被選權等高度集中在小範圍的團體內,只要取得界別內超過80%認可團體的支持提名,即可肯定當選為間選議員;委任議員則由特首直接委任。政治倫理上,間選議員對其團體負責,委任議員則對特首負責,立法會每有爭議的法案,投票的取向十分明顯,此制度是否有利澳門長遠發展?

為了吸引及鼓勵有志之士參與社會服務,實現每人享有同等平等的政治選舉權利,有利澳門長遠和諧發展,在不改變現有直選,間選及委任的議會制度,筆者建議循序漸進增加直選議席及減少間選及委任議席。2021年的立法會,直選議席增加4席至18席,同時減少間選及委任議席各2席,間選議席變為10席,委任議席為5席,總議席維持在33席。2025年的立法會,直選22席,間選8席,委任3席。2029年的立法會,直選26席,間選4席,委任3席。

在改革立法會選舉制度的同時,特區政府亦需加快籌備成立非政權性的市政議會,打造平台給予有志服務社會的人士,讓市民可一人一票投票選出代表進入市政議會,令市政議會可充分反映各方意見,讓政府施政更能兼顧各方利益。服務社會的人士有更多不同的平台歷練,其經驗日積月累,澳門逐漸建立起從政及服務社會的人才庫,對政府挑選人才加入建制或促成更多有心有力人士參與立法會選舉都有正面作用。

四年一次才有的政治權利,得來不易,大家需珍惜及善用。四日後的立法會選舉日,大家一同行使權利,選出自己喜歡的人選進入立法會,真心真意為澳門做實事做好事。選出代表各方利益進入立法會,立法會內擁有多元及不同聲音,立法會將更好發揮監督政府的責任,政府的施政將惠及全澳社會各階層。

作者:梁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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