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直接請外勞於情於理於法皆受質疑
當局應公布公務員外勞數據讓公眾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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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9-06-12 02:10
更新: 2019-06-12 02:10

中葡論壇常設秘書處直接從內地聘請5名翻譯員,薪酬高達4萬,事件再次引起社會對公職招聘的爭議,這件事於情於理於法也受到社會質疑,而中葡論壇秘書處的解釋牽強,未能充份解釋在澳門不乏中葡翻譯人才的情況下,仍直接聘請5名外勞的原因,有團體甚至到廉署舉報,質疑中葡論壇秘書處違反相關規定。另外,這次事件打破了社會認為政府不請外勞的誤解,公務員是全澳門不同工種人員趨之若鶩的職位,是澳門人最佳的向上流動機會,政府即使要請外勞,也應該是有理有據有法。社會對公職招聘一直存在的疑慮及不信任,某程度是由於行政當局對人資資訊長期不透明及不公開導致,這次事件便是其中一項,因此當局有必要公開聘請多少外勞與當中的理據,好讓公眾監督各部門不會濫聘外勞,澳門人最愛的職位盡量還給澳門人。

中葡論壇秘書處請內勞月薪4萬

立法議員早前表示收到理工學院畢業生及政府內部翻譯人員反映,中葡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直接聘請5名內地中葡翻譯人員,薪酬為440點,月薪接近4萬元,較430點的高級技術員薪酬更高。中葡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回覆指,此次招聘有「特殊性」,對翻譯員的要求,除了要有口譯和筆譯的專業質素外,亦需熟悉內地事務。考慮論壇長期發展,有必要增聘以普通話為母語的中葡翻譯員,並嚴格按照個人勞動合同制度的法定程式招聘。

事件爆光後,令人直接聯想起兩年前理工學院的「特殊渠道」招聘事件。當年一名由校方安排採訪的內地中葡翻譯課程畢業生受訪稱,經理工校方推薦已通過本澳政府部門特殊渠道招聘的面試,並獲月薪逾4萬元的職位,報道出街即惹起社會爭議,而其後理工學院與政府多個部門先後否認有此渠道,而事件其後也不了了之。如此看來,當日受訪學生經「特殊渠道」受聘的政府部門,很可能便是中葡論壇秘書處,而加上理工學院今年拒絕個別傳媒採訪畢業生,也令社會感到「此地無銀三百兩」的疑惑。

培養本地人才成空話

這次事件在情在理在法也受到社會質疑。首先是情感,過去社會普遍認為,高薪厚祿且年年加薪的公務人員,只能聘請本地人,外勞不能跟澳門搶奪這個「肥缺」,不過這次事件直接的影響是,令到社會知道即使公務員亦能夠請外勞,心情自然不是味道。在理方面,政府多年來強調培養本地人才向上流動,再加上本澳培養中葡翻譯人才多年,理工學院的中葡翻譯課程招生年年爆滿,澳門大學更有葡語系,不可能說澳門沒有中葡翻譯人才。

同樣道理,在法方面,根據有關規定,在優先聘用本地居民的原則下,公共部門可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聘用外地工作人員,擔任顧問或專業技術職務,前提是相關專業人員短缺。而政府至今一直有以個人勞動合同聘用外地人員擔任專業技術職務,例如醫生與治療師等。的確,澳門至今沒有醫生與治療師類別的學位課程,外地的有關課程也不是澳門學生的熱門選科,但中葡翻譯的情況不同,中葡論壇秘書處這次請外勞有違《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的規定。

「此次招聘有特殊性」

再者,回看中葡論壇秘書處以「增聘以普通話為母語的中葡翻譯員以回應實際工作需求」的解釋,已有團體到廉署舉辦,認為中葡論壇秘書處違反《基本法》第25條「澳門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因國籍、血統、種族、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思想信仰、文化程度、經濟狀況或社會條件而受到歧視」的規定,變相將母語非普通話者不公平地排除在招聘之列,屬語言歧視。

即使沒有語言歧視,真的存在一種必須以普通話為母語的工種,也不是政府直接請外勞的理由,皆因眾所周知,澳門作為移民城市,很大比例的澳門人其實在內地出生,他們的母語同樣也是普通話,為甚麼不聘請母語為普通話的澳門人擔任中葡翻譯。再假設一點,假如當年理工翻譯系畢業生經「特殊渠道」受聘的政府部門,真的是中葡論壇秘書處,那也不過是一名剛畢業的學生,看不出任何「非君莫屬」的理由。

政府不請外勞屬誤導

公務員是全澳門不同工種人員趨之若鶩的職位,是澳門人最佳的向上流動機會,只要得到公職這種「鐵飯碗」,生活從此會有很大保障,而過去社會也一直誤解公務人員不會請外勞,經過這次事件,社會大眾應該清醒過來,只有莊荷與巴士司機才是沒有外勞的工種,政府沒有這種保證。如此一來,政府有必要公布聘請了多少外勞,清楚列明各項資料、任用方式、職階、薪俸點等,好讓公眾監督各部門不會濫用機制,任意找藉口聘請外勞,好讓澳門人最愛的職位盡量還給澳門人。

作者:蔡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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